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公司董事长获刑4年,收受百万元贿赂及2斤重金条

2022-11-19 10:0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0| 评论: 0

5月16日,北京法院网披露判决书,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受贿获刑4年。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纪某,男,案发前系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因涉嫌职务违法,于2021年5月17日被留置。

公诉机关指控及经东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

(一)2015年至2018年,被告人纪某利用担任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北京徽芝堂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亚威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公司在业务合作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前述公司实际控制人杨某1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50万元、美元2万元。

(二)2016年至2019年,被告人纪某利用担任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亳州市京皖中药饮片厂在业务合作方面提供帮助,多次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另案处理)给予的钱款共计人民币40万元、美元2万元。

(三)2017年,被告人纪某利用担任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辽宁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在业务合作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某给予的钱款美元2万元。

(四)2017年,被告人纪某利用担任北京同仁堂药材参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北京仟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在药材供应、库房租赁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该公司股东杨某2给予的金条一根(1000g型)。经查,该金条购买价格为人民币33.41万元。



2021年5月17日,被告人纪某于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内被北京市监察委员会办案人员带走接受调查。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现扣押至北京市监察委员会。本院审理期间,家属已预缴罚金人民币20万元。

东城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纪某无视国法,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已构成受贿罪。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纪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天眼查显示,北京同仁堂中药配方颗粒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5月,是北京同仁堂(集团)的二级子公司,由北京同仁堂(集团)出资51%,三河市成婕军益科技有限公司出资49%。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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