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拟补助20%保费,不再限定进出口规模

2022-8-26 19:4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3| 评论: 0

佛山顺德针对进出口企业的扶持政策再加码。近日,《顺德区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公众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支持对象为在顺德区登记注册、具有自营进出口资格,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不再限定企业进出口规模。

此前在2020年,根据当时的“战疫情,保发展”二十条措施,《顺德区成长型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实施。该方案规定支持对象为在顺德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自营进出口资格,且上年度进出口额为300万—6500万美元的成长型企业。该办法将于 2022年12月31日到期。

今年前5个月,顺德区外贸进出口总值1203.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占同期佛山市外贸总值的40.1%。其中,出口1037.7亿元,增长19.7%;进口166.1亿元,增长8.4%。单5月,顺德区外贸进出口总值254.8亿元,增长42.6%。

为继续加大力度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定外贸,故有了此次《征求意见稿》。不再限定进出口额,意味着部分大型龙头企业和小微企业也有望享受政策。此外,《征求意见稿》拟对自主向国家批准从事出口信用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投保除小微企业专项和中型企业专项外的短期出口贸易信用保险、出口特定合同信用保险,并已缴纳保费的企业,按实缴保费的20%给予资助,单家企业获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低于0.1万元的不予资助。

根据《征求意见稿》,该资金由顺德区经济促进局负责管理。申报单位在该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弄虚作假行为的,依法追回该资金,3年内取消其申报该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南方日报记者】熊程

【作者】 熊程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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