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美转让广发基金9.458%股权获批,料获收益超8亿

2022-6-3 08:5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60| 评论: 0

近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ST康美”,600518.SH)转让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发基金”)9.458%股权一事获得证监会批准。

至此,ST康美不再持有广发基金股权。而此次股权受让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发证券”,000776.SH,01776.HK) 持有控股子公司广发基金的股权比例将进一步提升。截至2019年6月末,广发证券持有广发基金51.135%的股权,此次完成股权受让后,持股有望升至60.593%。

不过,截至发稿时,ST康美和广发证券均未发布公告确认此次股权转让价格。

十余年股东收益超8亿元

ST康美和广发基金的股东关系始于2007年4月,当时康美药业出资7656万元受让广发基金1200万股股权,占比10%,随后由于广发证券的增资,ST康美的股份被稀释至9.46%。

不过,2018年四季度以来,ST康美风波不断。高频率和高额融资、存款和有息负债双高、涉嫌信披违规、受证监会调查等负面消息萦绕不去。

1月30日公告,ST康美(发布公告时股票简称为“康美药业”)发布《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的公告》,宣布公司近日已经与广发证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拟将所持有的广发基金9.458%股权全部予以转让,转让价款暂定为13.9亿元。最终的股权转让价款将综合考虑审计和评估结果,但不超过该数字。

公告显示,ST康美十年来累计获得广发基金的分红超2亿元,此番出售广发基金股权,预计可实现税前收益8.44亿元。

对于出售广发基金股权,ST康美在公告中称,该交易将有利于保证公司资金聚焦主业,坚持以中药饮片为核心,带动公司优质发展;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整合公司资源的整体规划,有利于提升管理效力和降低营运成本,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不过,广发证券独立董事杨雄在1月28日的董事会审议投票中曾提出反对意见,其理由是“因康美药业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本人无法获得相关信息来判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交易实质”。

截至发稿时,ST康美和广发证券均未发布公告确认此次股权转让价格。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ST康美的关联方,广发基金在今年5月还曾因为定期报告出现纰漏,并在4个月后才更正而受到业界质疑。

5月18日,广发基金发布了一则关于旗下两只基金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公告。更正的主要内容是补充了其重仓的前十大证券中,ST康美于2018年12月28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事项。

在涉及的定期报告中,最早的一份公告即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ETF(以下简称广发医药ETF)及其联接基金披露的2018年第四季度报告,于2019年1月19日发布,在此之前康美药业早已公告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被定性为财务造假。

但广发基金在此后4个多月时间里,先后发布的2018年四季度报告、2018年年报、2019年一季度报告,却无一提示重仓股ST康美的风险,受到业界诟病。

广发基金股权今年已被两度挂牌转让

作为中国第30家成立的公募基金公司,广发基金的规模在业界排名靠前。

截至2019年6月底,广发基金管理的公募基金规模合计4452.30亿元,较2018年末下降4.96%;剔除货币市场型基金和短期理财债券基金后的规模合计1955.19亿元,行业排名第8(数据来源:中国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2019)。

但不知什么原因,广发基金在2019年却遭到了2家股东的股权挂牌转让。

除了ST康美,9月18日,北京产权交易所官网公告显示,广发基金15.763%的股权挂牌转让,转让方为深圳市前海香江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香江金控”),转让底价为18.1亿元,披露起止日期为2019年9月18日至2019年11月15日。

15.763%是香江金控目前持有广发基金的全部股权数量,也就是说,此次属于全部一次性转让。

根据9月18日的公告信息,广发基金彼时股东方为广发证券、烽火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香江金控、ST康美、广州科技金融创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51.135%、15.763%、15.763%、9.458%、7.881%。在“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选购买权”一项中,显示为“否”,这意味着目前广发基金股东或行使“优先认购权”购买广发基金股权。

据悉,香江金控是香江集团旗下专门从事金融业务的一家集团公司,而香江集团是国内较早投资金融业的民营企业之一,已投资多家金融机构,包括广发银行、广发证券、广发基金、广东南粤银行、天津银行(01578.HK)等。

引起市场关注的是,根据披露信息,此次转让股权份额存在质押情形,也就是说香江金控之前质押了广发基金股权。转让方承诺在与受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前,取得标的股权质押权人关于同意转让的知晓同意函或完成标的股权的解除质押手续。

此外,根据ST康美转让股权价格计算,广发基金100%股权对应的价值约为150亿元,而此次香江金控拟转让15.763%的广发基金股权,转让底价为18.1亿元,按照底价估算的话,广发基金100%股权对应的价值约为115亿元。如果按照底价来估算,香江金控此次转让的股权价格相较于ST康美所转让的价格有所下降。

不过,由于目前可知的只是转让底价,并不是最终的成交价,不排除最终的成交价格有可能还会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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