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公布,宜家、丝芙兰、欧缇丽、盒马等企业“上榜”

2022-3-24 07:3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03| 评论: 0

10月2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二批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宜家、丝芙兰、欧缇丽、盒马等企业“上榜”。


宜家(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地铁灯箱和某第三方APP平台上发布“GUNRID古恩里德空气净化窗帘”产品广告,宣传旧材料,带来新空气等内容。当事人依据在限定的试验条件下,针对特定目标污染物,对窗帘样品检测得到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净化结果,便宣传窗帘具备“空气净化”功能,忽略了窗帘实际使用的生活环境条件,误导消费者认为该窗帘无使用的限制条件,使用了该窗帘即可净化室内环境中的多种污染物,达到净化空气的目的。该广告对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172.5万元。



上海六羡歌堂餐饮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作为一家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司,当事人通过某第三方APP平台对公司的业务进行宣传,在商家招牌菜栏目中推荐“薄腌野生长江大白刁”菜肴,宣称“我们选用了市场上稀有的野生超大大白刁,鱼身最小长达600mm。经厨房10 小时以上的秘法腌制”等内容。经核实,当事人对外销售的为千岛湖人工养殖大白刁,非广告宣传的野生长江大白刁,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万元。



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
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丝芙兰(上海)化妆品销售有限公司为推销由欧缇丽(上海)化妆品有限公司进口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在某网上商城丝芙兰官方旗舰店“欧缇丽尊贵璀璨时光精华”化妆品宣传页面中,在没有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虚构“红人亲测”及某网红使用该化妆品前后脸部对比图案及功效介绍,宣称“这款精华才使用几天效果就很明显。下颌线up 的感觉是最明显的”等内容,构成虚假广告。上述广告系欧缇丽公司设计、制作后与丝芙兰公司共同协商确定的广告内容,两者构成共同广告主。
两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各处罚款40万元。



上海谷奇核孔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其注册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石墨烯空气净化器:除菌杀毒(新冠)才是基本功的广告,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宣称是业内首款具有高效杀灭新冠病毒等病原体的专用空气净化器等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45万元。



上海德馨医院有限公司发布
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广告案


当事人通过某团购平台推广其医疗美容手术的宣传内容中,将处女膜是否完整等生理状态与幸福生活混为一谈,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同时还含有对功效作出保证的内容。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8万元。



上海美莱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使用代言人案


当事人在其官方网站推广其美鼻整形服务的宣传内容中,使用美拍达人西西(本名佟某)作为代言人,展示其整形手术前后对比照片的广告作推荐、证明,并在广告中将当事人的美鼻整形手术与其他手术作对比。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处罚款18.58万元。
广告代言人佟某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关于医疗广告不得使用广告代言人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当事人处罚没款18.58万元。



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某网上商城旗舰店销售的“常新农夫5kg有机五常大米”宣称富含蛋白质。经查,该产品蛋白质含量远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关于富含蛋白质含量声称的要求,构成虚假广告;同时,当事人还借助成分宣传该大米的保健功能及医疗作用。
当事人对其同在该网店销售的“淘乡甜5kg 龙江大米”和“九三葵花籽油500ml 葵花籽油”宣称为“非转基因”。当事人在广告中宣传非转基因,未明确表示作物的完整信息,利用消费者专业知识的缺乏,容易造成该类作物可能同时存在转基因非转基因产品的错误认知。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及《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警告,处罚款50万元。



上海途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在某网上商城旗舰店对其销售的“NMN 基因港艾沐茵nmn9000B 烟酰胺单核苷酸”“艾沐茵尊享礼盒套装”和“NMN3000 抗衰老臻能青春版”等三款产品,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宣称改善肝脏代谢,保护大脑和神经,逆转血管老化,调节免疫系统,保护心脏,提高精力与耐力等,构成虚假广告,广告费用为11716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35148元。



上海蛟扬企业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虚假广告案



当事人接受多个广告主(广告主另案查处)委托在某网络新闻资讯平台发布“神奇粉末”“海参鹿鞭黄精片”“黄精牡蛎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广告,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虚构产品具有强效减肥、提高性功能、排毒消炎等功效,并虚构商品的使用效果,欺骗、误导消费者,构成虚假广告,广告费用6594.02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没款39565.02元。



上海博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虚假广告案件



当事人在没有科学和真实性依据的情况下,宣传其在某网上商城旗舰店销售的松下吹风机空气精华黑科技 双重滋养改善发质”“有效改善发质,打造强韧秀发头发分叉发生率降低20%”“抵御紫外的效果约为1.7”“矿物质负离子产生量增至2倍,深层滋润秀发,改善发质”“2倍矿物质负离子的双重滋润,抵御紫外线减少分叉等内容。经查,电吹风机主要通过电热丝加热,吹干头发,对头发有一定的电磁辐射和损伤,不能改善发质,当事人的宣传内容构成虚假广告。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20万元。



上海宇瑶美容科技有限公司桃夭美容分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案



当事人在第三方网站店铺内为“英式深透解压”“宫廷密集调肤”“水素弹力焕肤”和“韩国植物祛痘”四款普通生活美容服务项目团购进行宣传,含有刺激到的穴位,对治疗头部、面部疾病、颈椎病、肩周炎等,都有一定的治疗作用以及抗炎”“脱敏等内容。在其实体店内摆放的广告宣传册中印有减少粉刺细菌、减少炎症、改善痤疮痘痘肌肤等,宣传对疾病的治疗作用。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罚款30000元。
2021年以来,上海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开展“铁拳行动”“护苗助老”“长江禁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生活美容等重点领域虚假违法广告,有力保障了民生安全,规范了市场秩序。截至9月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查办各类违法广告案件5017件,罚没款80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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