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亿大骗局:"消费返利"彻底崩盘!刚刚,主犯被判无期,数万商户"巨亏"!警方:天上不会掉馅饼

2023-9-16 10:22| 发布者: 王建新1| 查看: 383| 评论: 0

中国基金报记者 吴羽

”你消费,我买单!“,又有消费返利大骗局曝光,涉案高达100多亿,主犯刚刚被判处无期徒刑!

从2014年开始,名为“中佳易购”的电商平台,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幌子,以所谓“消费返利”经营为手段,共计向全国各地加盟商家非法吸收“商家保证金”117.03亿余元,最终造成数万加盟商家的损失63.59亿余元。

有底层员工“返利佣金”上千万。

而今日,据人民法院报,这起集资诈骗案被判了:主犯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集资参与人损失将优先退赔。

非法集资117亿元案一审宣判

主犯被判无期

人民法院报今早播报一起案件:“中佳易购”非法集资117亿案一审宣判,集资参与人损失将优先退赔。



1月20日,浙江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汪志三等人集资诈骗等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如下:

    对主犯被告人汪志三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对其余11名被告人以集资诈骗罪等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3年不等,并处罚金;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依法处置后,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



一审开庭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汪志三等人利用“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共计向全国各地加盟商家非法吸收“商家保证金”117.03亿余元,最终造成数万加盟商家的“商家保证金”损失共计63.59亿余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涉案资产追缴工作,依法查封、扣押、冻结了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及其他相关涉案资产。追缴到案的资产将依法移送执行机关,不足部分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赔,按比例返还集资参与人。根据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本案财产刑执行时,退赔集资参与人损失优先于财产刑的执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志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各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造成全国各地数万加盟商家巨额财产损失,依法应予惩处。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有底层员工“返利佣金”上千万

数万名商家损失63.59亿余元

事情要回到2014年8月说起。

被告人汪志三等人利用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立的“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在未经国家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打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幌子,以所谓“消费返利”经营为手段,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立资金池,以“全额返还商家保证金、赠送会员3倍消费积分、积分可以再次消费”为诱饵,采用开推介会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并通过发展区域经理诱骗、吸引商家加盟。

据当时报道,“中佳易购”的骗术如下:消费者购买100 元,就返100 积分,积分可以当钱用。而商户只要将消费者消费金额的三分之一作为保证金押在平台,10个月后便可全部返还。



直至2017年,用户发现钱被套在平台无法提出。

2018年8月10日,嘉兴警方通报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汪志三及其团伙利用“中佳易购”电子商务平台,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吸收巨额资金,涉嫌犯罪,累计非法集资总额117亿余元。

如今判决书进一步指出,上述所吸收的资金主要用于返还加盟商家的“商家保证金”、赠送货款积分、支付区域经理报酬及公司运营成本等,未用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最终造成数万加盟商家的“商家保证金”损失共计63.59亿余元。

这其中,支付区域经理报酬可谓是占了大头。

记者从裁判文书网查询,此前已披露的多起相关判决书,我们可以了解到,该案“最底层员工”就从中获得上千万的“返利佣金”。



如《朱才云、郎雪梅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刑事判决书》中,提到公司海宁区域代理朱才云、郎雪梅共发展加盟商270余家,累计充值保证金1.8亿余元,获得返利佣金1881万余元,二被告人均分。即人均超900万的“返利佣金”。

判决书如此描述,“被告人郎雪梅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郎雪梅在共同犯罪起次要作用,是从犯;本案实际上是浙江万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单位犯罪,郎雪梅只是最底层的业务人员,根据司法实践应当从轻或不予处罚”。



据判决书,该平台以“充一返一赠三”的经营模式为诱饵,积极发展加盟商及下级区域代理,吸引加盟商向平台充值保证金,代理从中获取9.375%的返利佣金。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

三大特征识破消费返利骗局

据警方介绍,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有的都是陷阱。“消费返利”原本是一项常见的促销手段,商家设定一个消费梯度,满额有返利,其实就相当于打折。但是,如今这一促销手段却被坏人所利用,加上“互联网+”的噱头之后,被包装出了众多诱人的概念:消费全返、消费相当于存钱、消费致富等等。这些概念和口号充满了迷惑性,民众很容易就会被天花乱坠的宣传牵着鼻子走,进而踏入“高额返现”的陷阱。

警方提醒,投资需谨慎,短时间内返利过高,失去返利比例的平衡肯定是骗局,消费者一定要区分消费及投资的概念。记住以下这三大特征,就能辨别“消费返利”骗局。

一是看返现比例。

正常的消费返现比例不会太高,商家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高额返现”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问题。

二是看返现有无时间差。

正常的消费返现,一般是当场兑现或者未来几天内兑现。而“高额返现”一般通过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逐步按比例返还。

三是看推广模式。

消费返利骗局的资金链不大可能维持太长时间,为了在短时间内大量圈钱,消费返利骗局的操盘者往往会向社会公众大肆宣传,用最短的时间拉更多的人进来。诱惑面前,一定要提高警惕!

同时,据“反传联盟”,尽管目前市场上存在的数量众多的返利商城在返利制度和模式上各不相同,但从是否收取入门费,是否发展下线,是否存在团队计酬上来看,目前国内的“消费返利”模式主要分为三种类型:

1.收取入门费、发展下线、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

年初,市民张先生在路边一店面房内看到一家电话购物公司举办活动,给前来参加活动的人免费发放产品。工作人员拉住张先生,介绍说是为了给公司做宣传,公司拿出一部分资金,为大家免费发放东西,不会要钱。但是,为了让大家表示出自己肯帮其宣传的决心,在发放物品前,需要上交相应的钱,之后会立马返还。

张先生在附近观察了几天,确实发现有人交了钱之后,立马返还了,还获得了相应的产品。于是,张先生特意选在活动的最后一天,放心地花了2000多元,购买了价格较贵的豆浆机、电热锅等产品。然而,活动方却没有返还现金,而是拿着钱跑了,张先生买的产品用了一次就坏了。

2.不收取入门费、不存在团队计酬但发展下线的“消费返利”

市民王女士在一家新开的美容保健店做美容,工作人员在一旁不停地推荐套餐产品。王女士有些犹豫。这时,工作人员说只要王女士能够把自己的朋友介绍进来,便可以提取朋友消费金额10%左右的佣金,上不封顶,朋友介绍的越多,获取的佣金越多。

王女士一狠心,购买了价值2800元的美容套餐。第二个月,她带着朋友在店里消费了5800元,并私下获取了550元的佣金。两周后,她再次带朋友到该美容院消费,获取了300元的佣金,同时在工作人员的劝说下,自己又花11880元购买了一套养生套餐。可惜好景不长,这家美容院开业不到4个月,便“人间蒸发”了,王女士连忙报警求助。

3.不收取入门费、不发展下线、不存在团队计酬的“消费返利”

市民余先生喜欢喝茶,也喜欢收藏茶叶,每年花在茶叶上的钱不算小数目。有一天,他在一茶叶电商网页上,看到宣传页面写到:任意原价购买满168元,每天可返利1元;满1680元,每天返利8元;满20000元,每天返利28元,可叠加,返利发放至商城账户上,可直接用于下次购买。

余先生毫不犹豫地花了2000元买了许多货品,不久便收到了茶叶。随后的一个月里,他在该商城的账户余额里收到了返现的240元。余先生接着又花了2万多元购买了茶叶,并抵扣了账户返利的240元余额。

可是,意外却发生了。他等了十多天,不仅返利没有收到,连茶叶也没有,网店里的客服更是不知去向,余先生方知被骗。

编辑:吴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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