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喝果汁致死?入华16年的直销巨头如新竟成“背后推手”

2023-8-17 06:56| 发布者: 贺老师| 查看: 480| 评论: 0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0日电(董湘依) 3·15刚过去不久,“女子喝如新果汁去世”事件又引爆舆论,将直销巨头如新集团推至风口浪尖。在如新进入中国市场的16年来,其发展之路上的质疑声未曾休止,且屡次触碰违法违规的红线。5年前《人民日报》敲响的警钟犹在耳边,但谁能想到,在百亿帝国权健轰然倒塌后,如新又成为了下一个 “死亡推手”。

如新果汁致死?

据北京青年报3月18日报道,一名34岁女子因肺部严重感染抢救无效死亡,而死亡之前并未及时就医服药,仅是喝如新果汁和相关产品,任由发烧,最终导致贻误治疗。她也是如新的业务员,平时有服用该公司产品的习惯。



如新官网g3产品截图

中新经纬查询如新官网发现,该员工去世前喝的果汁名为“g3活能混合果汁饮料”,产品介绍称: g3果汁是一般果汁,g3活能混合果汁饮料是同时含有木鳖果、刺梨、枸杞、沙棘4种不同水果的配方,含有β-胡萝卜素、玉米黄素、西红柿红素及维生素C等。产品规格分为瓶装与盒装,价格分别为390元与690元。同时,该产品还备注了“日常膳食补充”字样。

据死者丈夫回忆,死者卧室的墙边有一箱如新的g3果汁,就连床头柜上也摆满了这种果汁。死者坚信,无论身体有任何的问题,喝g3果汁就能解决,“去医院是在害人” 。

作为全球五大直销巨头之一,如新集团于1984年创立于美国,经营个人护理品和营养保健品,2003年如新正式进入中国大陆市场,2006年取得中国直销牌照,是第一批获发中国直销经营许可证的直销公司之一。

3月18日,针对“女子喝如新果汁去世”的报道,如新集团官方微博发表声明回应称,第一时间成立了以如新中国区总裁牵头,会同公司7大部门组成的专案小组并立即采取调查措施。目前正在积极与家属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多方了解详情,同时与北京分公司责任人员紧急沟通,抓紧核实事件的来龙去脉。



如新集团官方微博声明

声明强调,如确有经销商存在不当指引或夸大宣传的行为,公司绝不推卸责任。另外,针对产品的正确使用和宣称,声明指出,虽定期培训销售人员,但仍需对这一事件进行深刻反省,并进一步强化培训。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如新官方微博目前已设置为禁止评论状态,但这篇声明的上一条微博仍显示有44条的评论。

或涉嫌夸大宣传

事实上,在“洋果汁”盛行的这几年,很多年轻人盲目追随跟风,听信商家夸张宣传,以为喝果汁就能治病,何况还是感冒这样的“小病”。据新京报报道,此前一家名叫“然健环球”的公司也号称拥有一款能包治百病、有神奇疗效的保健“洋果汁”,却让很多消费者饱受其苦。

至于果汁是否能起到排毒作用,促使感冒等病症痊愈,目前在医学上也尚未有定论。长征医院呼吸内科主治医生王湘芸曾对媒体表示,认为果汁能够治疗感冒的人大多认为是果汁中含有的维生素C起作用,但其实对于维生素C 是否能够治疗感冒还存在争议。该医生还指出,一些果汁对胃肠道的刺激很大,很多病人本来感冒时就咽喉肿痛,如果这时候喝西瓜汁、橙子汁等,对发炎的咽喉会有反作用。一般医生会建议病人喝温开水,而不是果汁。

中新经纬客户端为此专门致电了如新客服,对方强调,“g3果汁仅作为日常膳食补充,富含多种维生素,但并没有治疗疾病的作用。”该客服表示,无论普通食品还是保健品均不能替代药品,发现身体有任何不适的情况后应选择及时就医。

然而自相矛盾的是,根据报道提及,如新员工尚在世时对亲属反复强调,“g3果汁无所不能”“生病不要去医院,喝果汁就可以”;如新内部培训资料也显示,“85%的药品是无效的,对病人最需好的措施就是尽量减少医疗干预。”

如新的内外表述不一致也引发网络上的质疑,有网友认为,如新“存在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希望工商部门加强对直销行业的管理。”

还有网友爆料:“多年前同事干起了如新,天天给我们冼脑,有时过意不去就帮着买些产品,去她家产品摆到满屋都是脚都插不进去,她请导师给我们上课,说她因为吃了如新59岁生了一个娃,g3果汁包医百病,但这些年没听她提起。”



网友评论截图

据了解,2005年,中国颁布的《直销法》第五条有明确规定:直销企业及其直销员从事直销活动,不得有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对于违反该规定的直销企业,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食品产业分析师朱丹蓬告诉中新经纬客户端,如新g3产品只是辅助类产品,并不是治疗性产品。“这个事件最关键的问题是企业夸大了产品功能,在消费端的操作也并不规范,存在虚假宣传、涉嫌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这也是整个直销行业存在普遍问题。”

朱丹蓬认为,综合来看,如新集团或将受到很严厉的查处,“至于是否像权健一样轰然倒塌,这个不好说。但事实上,国家对于直销企业的查处力度一直非常大。”他说。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张新年律师也表示,在如新产品的销售过程中,有关销售人员涉嫌夸大其词、虚假宣传、神话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盲目地购买产品的情况,构成欺诈甚至诈骗,应当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商品价款3倍赔偿的民事责任,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查处,加大监督力度,给予行政处罚。

人民日报曾曝光其直销内幕

除涉嫌夸大宣传,如新的商业模式还被指为传销。前述报道指,如新内部资料显示,从星级顾客到业务咨询理事,一共有九级,参与者均需要消费达到一定金额才能获得成为如新经销商的资格。

针对这种金字塔式层级结构,并给予下线人员“高额提成”的行为,有律师指出,如新的商业模式属于“典型的传销”。值得一提的是,当有人怀疑如新是传销时,所谓的“导师”辩称,如新有直销牌照,“国外传销和直销没区别,都是一个单词。”

实际上,这并不是如新第一次被质疑传销和虚假宣传。2013年1月15日至17日,《人民日报》连续刊发三篇文章,曝光如新公司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报道指出,如新“宣传虚假信息、组织聚会‘洗脑’”、“入行需先买500元产品,发展‘下线’可一直晋升至‘寰宇领袖’”。



《人民日报》2014年1月16日刊发报道《看“如新”怎样攻陷人心》

随后,国家工商总局对此进行调查后发现,如新在经营活动中存在超产品范围从事直销、夸大产品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其个别销售人员存在擅自直销、欺骗及误导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据此,国家工商总局依法对如新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当时,如新被罚款共计486万元。因违规经营而受到重罚后,如新公开表示,将积极落实和改进,并持续不断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行为教育及规范。

据报道,如新当时出现的问题即为“上线通过下线赚钱”,这是中国直销法规中绝对禁止的。根据我国的《直销管理条例》第24 条明确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收入计算,也就是不得靠下线业绩获得收益,这也是区分合法直销和非法传销的界限之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去年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直销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中更明确指出,“对有证据证明经销商的传销行为系按照与直销企业的约定或者由直销企业支持、唆使的,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禁止传销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罚经销商的同时处罚直销企业。”

去年以来,权健事件掀起了保健品行业整治风暴,同时引发了各方对直销行业的关注,有关部门加大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的直销企业。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去年全国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6万件,实施经济制裁23亿元,仅查处传销、直销案件的罚没金额就接近10亿元。

宣传“中国或成全球最大直销市场”

近年来,中国直销行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多的企业获得直销牌照,直销市场的体量也不断扩容。有数据显示,2006年至2016年10年间,整个直销市场规模从261亿元跃升至2000亿元大关;2017年,中国直销行业总规模便达到2179亿元。业内人士预计,直销行业体量有望逼近3000亿元。

与此同时,在过去的10几年间里,因为直销与传销两者相互交错的性质,不少企业都游走在二者之间的灰色地带。甚至在保健品行业就出现了“伪直销真传销”现象。在监管风暴下,轰动一时的权健帝国已然陨落,但还有华林公司、三生公司、东升伟业等相继被曝涉嫌非法传销,一度引发行业震荡。

同样被质疑传销的如新在风头过后,选择重回公众视线。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去年,如新中国总裁郑重在接受专访时曾如此谈及中国市场:“如新在中国的业绩现在占全球市场的比例超过了30%以上,是全球最大的一个市场”;“中国的直销占比从2010年大概占全球9%…再过几年可能会成为全球最大的直销市场。”

在郑重看来,作为直销企业要合规经营。由于如新在美国上市,他强调,“中国市场必须积极主动做好教育培训监管,否则发生任何不合规的事情,都有可能影响美国股价。因此我们可以说内部监管的标准要比外部更为严格。”

正如郑重所说,企业的负面消息会影响到上市公司股价。如新“果汁”事件引爆的不光是媒体和公众的口诛笔伐,在资本市场也遭到了投资者“用脚”投票。周一美股开盘后,如新跳水大跌逾7%,随后稍有回升,但仍以5.03%的跌幅作收,报56.69美元/股,创今年以来新低。



如新集团股价下跌

在进入中国市场的头几年,如新一度风光无两。作为资历最早的外资直销公司 ,2018年,如新集团以22.8亿美元的成绩进入全球直销企业前十强。2017年也以优秀成绩进入中国直销业绩排行榜前20名。

但这几年,如新业绩却持续下滑。公司2018财年全年盈利1.22亿美元,同比下降5.83%,同年第四财季首亏1775.9万美元;公司2017年财报显示,全年盈利1.29亿美元,同比下降9.54%。

中新经纬客户端查询天眼查发现,“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自身风险存在49条、周边风险18条、预警提醒122条。此外,开庭公告30起、法律诉讼26起、法院公告6起。2016年11月1日曾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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