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了山川 美了田园——看我省民营水保如何创新机制助力生态修复

2023-8-2 02:25| 发布者: 贺老师| 查看: 344| 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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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正值雨季,也是水土流失高发时期。近年来,我省持续推进水保重点工程建设,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尤其是民营水保大户参与治理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四荒”,边治理、边开发,取得显著成效。如今,从吕梁到太行,从晋北到晋南,一座座荒山变成绿海,一条条荒沟披上绿衣,三晋大地正焕发出勃勃生机。
水保大户成为治荒生力军

我省地处黄河中游、海河上游,水土流失面积10.8万平方公里,占全省总面积的69%,是全国水土流失最严重的省份之一。

上世纪50年代初开始,我省各地就发动和组织群众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涌现出阳高县大泉山、平顺县西沟、昔阳县大寨等闻名全国的水土保持先进典型,并在全国率先产生了户包治理、“四荒”拍卖等先进经验,推广了“大户治理”经验。

20世纪90年代后期,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四荒”地治理开发不仅吸引了广大农民,也吸引了社会各阶层人员的广泛参与,特别是吸引了一批有一定资金实力的企业和个人参与。他们治理规模大、效益好,在为“四荒”治理开发注入大量资金的同时,也带来了市场经济的观念和管理方式,促进了“四荒”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快速转变,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了“四荒”地上的生产力。“我们小时候一下雨,大沟里面就发洪水,水土流失非常严重。”谈到过去的右玉,李达窑乡的水保大户李云生感受颇深。2002年,李云生承包了1万多亩荒山。“这里树木成活率低,有的地方种了六次树才活了。”李云生说,“水利局帮了我的大忙,帮我打了井、铺了输水管道,没有水啥都干不成。”这些年,李云生陆续投入几百万元,让1万多亩荒山披上绿衣。在右玉县,经过多年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昔日“十山九秃头,洪水遍地流,风起黄沙飞,十年九不收”的景象已不复存在。

同时,一些企业也念起了“水保经”。为改善太原西山生态环境,太原市政府与太钢、国信、晋峰等大型企业集团签订合作协议,由企业出资治理开发荒山,建设城郊森林公园。其中,不低于80%的土地用于生态建设,其余20%的土地发展新兴服务业,可适度经营一些开发项目作为企业治理荒山的回报,目前已取得显著成效。

可以看到,户包治理、拍卖治理,不仅调动了农民治理小流域的积极性,也加快了水土流失的治理速度。截至2018年年底,全省共有民营水保户28万户,其中承包面积在500亩以上的民营水保大户4300多户,已累计投入治理资金35亿多元,治理开发“四荒”地8000多平方公里,“四荒”治理开发户已成为我省水土流失治理的一支重要力量。
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显

在治理中,为拓宽创收渠道,一些水保大户充分挖掘“四荒”地的潜能,对“四荒”地进行立体开发,通过发展经济林果、中药材,搞生态旅游等多种经营,实现了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

晋中市榆次区小五台庄园承包人左青艳,充分发挥所承包的“四荒”地距离城市近、交通便利的优势,通过治理开发,发展生态旅游,吸引城市人群休闲观光。通过建设采摘园、住宿窑洞、餐饮娱乐设施,举办帐篷音乐节、采摘节、一日游等活动将一处荒沟荒坡打造成为远近闻名的生态休闲庄园,吸引了大批游客。

一些有实力的水保大户在治理开发“四荒”中,还依据当地自然地理条件,发展适合当地的主导产业,规模化治理,企业化经营,不仅促进了企业发展壮大,也带动了当地老百姓致富。

乡宁县水保大户张连水在“四荒”治理开发中,主导发展保土和经济效益俱佳的翅果油树,采取“基地+农户”的经营方式,使农民通过管护翅果油树和土地分红大幅度增加了收入。其创办的琪尔康公司开发出翅果油保健品、化妆品等50多个产品,年销售收入3亿多元,实现了“治理一方水土,发展一方产业,带动一方致富”的目标。

在繁峙县东山乡中庄寨村,67岁的张利国在2016年回乡后,通过流转土地、拍卖荒山,开始带领村民种植黄花。“我们是‘公司+农户’模式,村民负责种植、采摘黄花,公司负责深加工和销售,3年后土地返还给老百姓,由他们自己管理。”张利国说。2018年,通过实施完成水土保持工程建设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灌溉难题得到解决。“荒山绿起来,主要靠水。”老张高兴地说,目前已有2000多户村民跟着他种黄花,人均月收入可达3000多元。如今,公司生产的黄花干已打开了市场,出口到了韩国。下一步,老张打算带领乡亲们发展乡村旅游,“春天看杏花、梨花,夏天看黄花,秋天看红梨,冬天看红叶,一年四季都能来旅游!”

今年47岁的村民韩俊寿原本辗转各地打工,后来听村里人说老张这里的黄花种得很好,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回了家,如今他在黄花加工车间负责设备安装,不仅工资高了不少,最重要的是在家门口找到了合适的工作。“以前家里十几亩地主要种玉米,一年下来只能挣1万多元。现在在家门口又能赚钱还能照顾老人孩子,过不了几年,日子就会好起来了。”对于未来,韩俊寿充满了希望。

事实证明,留住了水土,就留住了发展的根;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拥有了金山银山。
推动民营水保事业向前发展

在远离右玉县城不见人烟的石炮沟,有一位被叫做“水保狂人”的水保大户王占峰。王占峰今年66岁,1982年,已经是“万元户”的他毅然舍弃收入不错的旅馆生意,回到家乡承包荒山,开始水保治理,在深山中一干就是近40年,没有人知道他吃了多少苦,受了多少罪。“水保治理是件好事,我不后悔,就是没有帮上儿女,平时忙时儿女还要过来帮忙。”谈到这些年治理荒山的辛苦时,王占峰笑着说。在他的治理下,石炮沟的绿化面积由150亩扩大到了3200余亩,苍松翠柏铺满昔日荒山。

20世纪八九十年代,众多小流域治理承包户栽植了很多水保林。如今,这些林木已成材,但如何让这些治理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并实现持续发展,成为这些治理户面临的难题。

2005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发展民营水保大户的资金扶持办法》,每年拿出500万元用于支持民营水保大户发展,进一步鼓励推动民营水保大户治理。这些资金虽然有限,但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面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关专家建议:把通过小流域治理发展起来的林木实行商品林、公益林分类经营管理,划定为商品林的,允许治理户依法自主决定经营方向和经营模式,可自主采伐、销售,只是采伐时须向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备案;划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实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由相关机构对公益林的生态价值进行评估,由国家给予补偿。同时,还应加大政府支持力度、优化投资环境、切实保护民营水保户的合法利益,推动民营水保事业向前发展。

(稿件来源: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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