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婷,祸害多少家庭,为何是纳税大户?

2023-7-2 20:47| 发布者: 王枫13898316786| 查看: 320| 评论: 0

财税有道
据多名消费者报料,天津康婷涉嫌传销,坑害不少家庭。。。。。
福建的肖先生气愤地“控诉”了康婷给自己家庭带来的灾难,“我老婆因为做康婷要跟我离婚。康婷,还我家人!现在孩子也不管了,心里只想着钱,康婷的人还怂恿她跟我离婚。身边已经有很多做康婷的人离婚或与家人断绝来往了。”
近日,天津康婷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康婷”)被曝涉嫌违法传销。随后,天津西青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表示,已经介入调查。





传销罪
(根据刑法修正案七修改)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认定标准
关于组织、领导传销行为主体的界定
传销组织是一种“金字塔”型的销售模式,因而对犯罪嫌疑人的组织、领导行为的确定较困难。通常意义上,在传销组织中除了最底层的销售人员,其他层级的传销人员都存在组织领导行为,但是刑法的立法本意并不是要打击所有的传销人员,因此正确理解传销组织中的组织、领导行为尤其重要。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所谓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笔者认为,结合司法解释规定,实践中对于组织领导行为可作如下理解:
在传销启动时,实施了确定传销形式、采购商品、制定规则、发展下线和组织分工等宣传行为的;在传销实施中,积极参与传销各方面的管理工作,例如讲课、鼓动、威逼利诱,胁迫他人加入等,均属于组织、领导者。
2.“组织”行为应当作限制解释,即指该组织具有自己的产品或服务,有独立的组织体系,有独立的成本核算。因此,在一个传销组织中,所谓组织者只包括合伙人或公司股东,除此之外的人不应当作为组织者加以处理。





3.领导者是指在组织中实施策划、指挥、布置、协调传销组织行为的人。不仅限定于最初的发起人,在传销组织中起骨干作用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认定为领导者,对领导者身份的认定,应从负责管理的范围、在营销网络中的层级、涉案金额等三个方面进行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入门费、拉人头、十级抽成……
天津康婷以加盟的形式拉人头,加盟分中级、高级和VIP三个档次。VIP加盟费为3220元,后期进货享受5折优惠,日薪1万元封顶;中级加盟费为16100元,后期的进货价为2折,日薪5万元封顶。
加盟后,收入主要分四大块。一是50%-80%的零售利润。二是互助津贴,即公司会把会员收入的10%作为公司的发展基金,而且每次累积达到20000元就送2000元自选产品的形式返还给会员。三是福利津贴,比如业绩达到4万奖励数码相机,达到15万奖励免费出国7日旅游等。四是市场开发津贴,也就是拉人头带来的分层抽成收入,康婷人员级别一共有10层。





公司基本信息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该公司
公司经营范围很广,根据康婷公司官网披露的资料,2016年康婷公司位列天津市民营企业健康成长工程,依法纳税百强企业第64,获得10万元奖励,2017年直接一跃成为排名第三的企业。





查询公司2017年工商年报,涉及到的财务信息都是“企业选择不公示”,是什么原因让一个纳税百强企业不敢公示财务信息?





行业分类(大类) 2016毛利率%
1 、住宿业 87.9% ;2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61.6%;3、 餐饮业 55.3%;4 、公共设施管理业 50.3% ;5、 文化艺术业 47.0%;6 、医药制造业46.5% ;7 、房地27.7%;8、房屋建筑业 14.9%。
据《知识经济》杂志刊登的一篇文章显示康婷公司2013年业绩为3.5亿,中国经济网2018年的报道显示康婷公司2017年业绩为36.7亿位列当年中国直销业绩排行榜第十五,据此计算5年间,康婷公司业绩增长近10倍。
基本上是2个亿/年的增长,是什么销售模式能产生这样快速的增长?康婷公司以美容化妆类产品为主,在经营上采取直销与美容院相结合的方式,直销及美容院全国连锁模式发挥了不可思议的作用。
如果按照200元/瓶计算,每年要100万人购买才可能实现2亿元/年的收入规模。是化妆品品牌太少,还是康婷化妆品品质太好,能实现这么好的收入?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年11月审核的一起案件中,被告人杨某乙等人被指以“康婷公司的产品为依托开展传销活动,加盟者在缴纳3000多至3万多不等的加盟费,购买产品后即成为康婷的不同级别会员,并有资格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发展下线牟利,共计可发展10层下线。
经查发展的下线,将加盟费交给杨某以后,由其将费用转至康婷公司账户,定期给传销人员反利,案发前杨某乙汇到康婷公司账户上的传销资金高达2000余万元。
康婷公司以什么方式支付销售人员大额佣金?
支付给个人的佣金如何入账?
个人佣金分两种情况:
一、企业的职工,为了奖励各别业绩而发放的,作为当月的工资,计算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发放给个人;
二、支付给非企业员工的劳务费,需要对方到税务局开发票,发票注明服务内容和金额,企业以发票入账。没有发票企业可以依据劳务协议代扣个税后入帐。





如果按上述加盟费用返利佣金10%计算,杨某乙的佣金为200万元,到税局代开劳务发票应交的科目为:1、增值税200/(1+3%)*3%=5.83万元,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5.83*10%=0.58万元,个人所得税=200万(1-20%)20%=32万, 共计缴税38.41万元;杨某乙实际到手佣金161.59万元。
按一年实现收入2亿来算,佣金是2000万元,就此项业务上缴当地税务机构的税款为384.1万元。当然,按10%计算佣金可能很低,我们知道化妆品的利润是很高的,如果没有30%的利润是没有人铤而走险的。





销售形式不合法,纳税形式合法
康婷是全国第35个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在商务部直销行业官网康婷公司报备的129种直销产品中,并不包括瑞倪维儿系列复合葡萄粉风味固体饮料等产品。根据行业律师绍介,直销企业销售产品必须在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系统里备案,否则这些产品就不能以直销模式进行销售,直销未备案的产品涉嫌违法,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直销区域中,康婷所报备的6家直销网点包括雨轩美容会馆、秀坤美容美体、兰蔻专业美容、专业祛痘祛斑、磁场CJ和爱黛美疗馆,这6家网点均位于天津。而很多消费者控诉的传销案例都不在天津。
根据我国《直销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否则将涉嫌违法直销。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也明示,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以信息系统查询为准,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税务局对行业是有毛利率和增值税、所得税税负监控的,这样的高速增长税务局应该早有警觉,但是销售模式合不合法不属于税务机构管,只要你发生纳税义务照章纳税 、不逃税款就可以了。这就出现了虽然是传销,却是当地纳税大户。
也许是有据可查的企业查询系统能查到该企业,又有商务部直销备案,及当地纳税大户的光鲜外衣,才让众多消费都深信不疑问,以至于倾家荡产都不认为是传销,而且自己的能力、水平问题。
今年以来,直销行业多家业绩排名靠前的公司,如权健、华林酸碱平、无限极等因传涉嫌传销被立案调查。据统计,针对保健市场乱象频发的问题,今年前三个月,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193万人次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商品进行监督检查。全国共立案11777件、案值87.48亿元、结案4318件、罚没款4.6亿元。康婷公司又将面临怎样的命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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