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健长生露普通食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及预防作用”违法《广告法》被罚30万

2022-11-29 19:25|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9| 评论: 0

中国网财经3月16日讯(记者 杜丁)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健长生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发布含有虚假内容的广告和宣传普通食品具有疾病治疗及预防作用的违法广告,被罚款30万元。



通报称,中健长生露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健长生露”)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第四条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



记者注意到,在微信公众号“中健长生露咨询露露”中,仍有大量涉及疾病治疗的内容,例如:糖尿病双脚烂的都见到骨头了,喝长生露半年好了!中风的老人吃长生露40天康复的很好了!鼻咽癌6年,双耳失聪;吃长生露6个月,现在右耳可以听到……

其实早在去年,就有媒体关注到这款叫长生露的产品,曝光其涉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将自己包装成一款“包治百病”的“神药”。根据一篇宣传报道介绍,中健长生露研发生产的“长生露”山药黄精复合饮品是一款新型抗衰老、保长寿的功能性食品,具有调控人体干细胞的DNA 复制、促进人体干细胞的分裂、恢复人体年轻的生命活力的作用,已成功挽救了无数濒临死亡的疑难杂症患者。

据天眼查显示,中健长生露成立于2020年8月14日,法定代表人陈聚宝,同时陈聚宝也是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此外,中健长生露还有另一位企业股东山东长彤生物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长彤生物”)。据媒体查证,长彤生物也为陈聚宝旗下企业,成立于2011年9月26日。

(责任编辑:安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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