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父”级黑老大迎清算!盘踞通辽18年,资产超4亿,拥7公司

2022-10-3 21:18| 发布者: admin| 查看: 359| 评论: 0



作者丨市界 冯晨晨

编辑丨朗明

时隔18年,“教父”级内蒙黑老大迎来清算!

日前,内蒙古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组织卖淫、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18项罪名,对包括易连峰在内的54人提起公诉。此前已查封、扣押、冻结该团伙资产达4.6亿元。

1、“以教师身份下海经商”

盘踞通辽18年,成黑社会“教父”级人物

市界发现,目前在百度百科上显示,易连峰出生于1962年,1985年在内蒙古民族大学获学士学位后毕业,并在哲里木盟商业学校任教期间于山西财经大学进修。

1998年,易连峰创建易丰集团,并下设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世纪大酒店、新世纪商厦、通辽蓝天环保有限公司等。至此,易连峰还是一位“以教师身份下海经商”的企业家。



实际上,以易连峰为首的涉黑组织盘踞在通辽地区,已18年之久。

公安机关侦查,自2002年以来,易连峰以新世纪大酒店为依托,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并在大青沟旅游区科尔沁蒙古大营内开设赌场,称王称霸。

不仅如此,易连峰等还利用合法注册的易丰房地产公司、易丰矿业公司为掩护,垄断砂石行业,通过虚假诉讼等方式非法转让土地,谋取巨额非法利益,并勾结和协调其他涉黑组织,进行非法利益交换。

可再狡猾的狐狸也终有暴露的一天。随着易连峰的归案,警方已查封该团伙房产147套,扣押涉案车辆28辆,冻结涉案资金账户15个,冻结保险理财账户7个,共计查封、扣押、冻结资产达4.6亿元。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发布的《关于全区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的报告》称,“一举打掉通辽市地区黑社会‘教父’级人物易连峰及其犯罪集团”。从“教父”一词,可见易连峰此前在当地势力。

2、名下公司众多

公司多次成被告,有的注册资本超两千万

天眼查显示,易连峰名下共有7家公司,并实际控制着5家公司,其中包括上文提到的通辽市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世纪大酒店的运营主体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以及科左后旗大青沟科尔沁蒙古大营等。



市界发现,在这些公司中,注册资本最高也是成立最早的,就是通辽市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达2119.42万元,易连峰持股比例达92.95%,并任执行董事与经理。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及销售、房屋租赁等业务。

此外,被易连峰当成赌场与卖淫场所的新世纪大酒店,其背后公司注册资本达500万元,易连峰的持股比例同样达95%,并任董事长及执行董事等职位。公司主要从事接待住宿、会议接待、培训、歌舞娱乐等业务。



市界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易连峰名下公司曾多次被告上法庭,原因主要包括民事纠纷,且多为原告撤诉或败诉作为结束。

据一则《王布山与通辽市易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该案件于2017年10月立案,而原告不到两个月后提出撤诉申请。此外,《通辽市科尔沁区钱家店镇孔家村小笑蔬菜行与通辽市新世纪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显示,案件于2018年12月立案,原告在次年5月提出撤诉申请。



在另一起案件中,原告诉称,其一次性全款购买世纪嘉园房产,易丰公司不履行备案义务。根据法律法规,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易丰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签署正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得擅自添加不合理条款及补充协议,并完成备案(预告登记)义务。对此,易丰公司未作答辩。

法院认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合同当事人意思自治范畴,当事人具有选择订立或者不订立合同的意思自由,法律并没有作出通过强制手段强制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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