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无房职工年收入低于5万可申请公租房 外来务工人员需满1年

2022-7-15 04:4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92| 评论: 0

近日,从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获悉,1日起,十堰城区公租房申请对象年收入标准调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由以前的低于2.1万元调整为低于2.3万元,在城区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标准由人年收入低于4.6万元调整为低于5万元。

申请标准调整后,城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须具备两个条件: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3万元、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房,满足以上条件的家庭可到社区进行申报。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工作须满1年,申请人年收入低于5万元且申请家庭在城区无房者,可在用人单位申报;新就业无房职工凭大中专毕业证、工作证明和无房证明,可在工作单位进行申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上一篇:曝光 | 中脉、康恩贝、如新、美乐家……直销疯狂何时休?

下一篇:「十堰部门动态」市公证处服务城区公租房摇号配租活动

sitemap.txt | sitemap.xml | sitemap.html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创业那点事 ( 湘ICP备17022177号-2 )

GMT+8, 2024-12-22 14:41 , Processed in 0.406870 second(s), 26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