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健、华林倒了,下一个是无限极?扒一扒这些直销(传销)企业

2021-12-4 01:41| 发布者: admin| 查看: 718| 评论: 0

何为传销
        传销,自上世纪90年代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顺风跟进,他们打着传销的招牌,招摇撞骗,怂恿被游说的对象交纳高额入会费或认购高昂的假冒伪劣商品,加入到传销队伍中来。在整个传销网络中,真正受益的只是那些处在传销“金字塔”网络顶端的极少数人,绝大部分传销人员不仅没有挣到什么钱,到最后反而血本无归,有的还倾家荡产、妻离子散。
         那么到底什么是传销呢?它又有哪些基本的特点以及新的变种呢?跟随小编的脚步,一起了解传销的前世今生以及它的“七十二变”。





        传销本为直销的一种具体形式,20世纪20年代起源于美国,上世纪90年代初期传入我国即开始了迅猛的无序发展。由于当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规制,在高额利润的刺激下,各种不规范的直销企业、非法传销组织纷纷涌现,一时泥沙俱下。1998年国务院发布《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后,传销行为在中国面临全面禁绝,外商投资的传销企业也必须进行转型经营,实行店铺或店铺加推销员的模式经营。至此,所有传销均为非法。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禁止传销后仍然从事传销或者变相传销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同时构成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传销正式进入刑事视域。2009年《刑法修正案(七)》规定了组织领导欺诈传销罪,传销行为在刑事视域中开始了正式单独入罪的历程。湖南省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统计发现,2013年至2016年在涉众型经济犯罪中,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占比12.50%。
        传销特点
        那么,怎么辨别传销?小编要发大招了!
        第一,往往以从事商品、服务推销等经营活动为名,利用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编造各种名目的“经营项目”,如“网络倍增”、“消费联盟”等,有的甚至打广告,拉名人做宣传,诱骗他人参加。其与一般的直销活动有明显区别,没有经营许可证、无店铺经营、无退货保障、无退出自由。
        第二,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又称“入门费”。所谓“商品”和“服务”,有的具有真实内容,但物非所值,有的仅仅是名义上的,是虚拟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存在,其本质是只有在“购买”了一定数量或者金额的“商品”或者“服务”后,才能取得进一步发展其他成员加入传销组织并按照一定比例抽取报酬的资格。
        第三,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在组织结构上都是按照加入的顺序、发展人员的多少、“业绩”大小等因素组成“金字塔”型层级结构。这种机制就诱使传销的参加者不断挖空心思,欺朋骗友地“发展”他人参加,使传销组织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第四,传销活动最本质的特征在于其诈骗性。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对参加者进行精神乃至人身控制,诱骗甚至迫使其成员不断发展新成员(下线),以敛取成员缴纳的入门费。传销活动的参加者既是这种诈骗活动的受害者,又是使这种诈骗机制发挥作用的违法者。
         总之,识别传销主要看三个特征:一是入门费,加入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二是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三是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
        传销新变种
        随着移动互联网、网络购物、跨境电商等网络概念和营销方式的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型传销活动。尽管如此依然难逃小编的“火眼金睛”!



        变种1:金融传销
        特点:承诺高收益,引诱投资。这种吸收资金的行为名目常见的有“××金融互助社区”、“××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理财”、“××慈善金融互助平台”、“××金融互助投资”、“××互助社区”、“××财富互助平台”等。这种行为隐蔽性强,多由境外人员远程操控,投资款往往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网银转账或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流转。
        现在许多金融诈骗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喧嚣一时,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造各种名目,或许以高息、或许以投资入股、或许以高薪职位、或许以发展下线获提成、或假借无效合同等等。作案手段五花八门,被害人眼花缭乱,且受害后不自知,甚至煽动亲朋好友入“圈套”。
        典型案例:“MMM”、“珍宝币”、“百川币”、“聚宝金融”、“环求力金”、“中国蒙商”、“美洲矿业”、“易富地基金”、“虚拟U币”、“假20世纪福克斯”、“ABCD财富网”
1、国宏金桥基金(涉案资金17亿元,3万多人被骗)
2、国盟普惠证券(网络传销)
3、惠卡世纪集团(网络传销,非法集资案)
4、开心复利理财网(特大网络传销案)
5、开鑫牧场(网络传销)
6、快鹿集团(涉嫌集资诈骗被立案侦查)
7、蓝天格锐(涉嫌非法集资被立案侦查)
8、龙爱量子(涉嫌刑事犯罪被打击)
9、奇妙生物(非法传销被查处)
10、日本生命(传销公司破产,负债额达118亿元)
11、盛融在线(网贷平台传销,非法吸收存款23亿元,公司法人被判9年徒刑)
12、世界云联(非法传销,涉案资金过亿,主犯多为高学历80后90后)
13、万达复利理财(设下传销骗局,在微信群“钓鱼”)
14、万通奇迹(非法传销)
15、沃客理财(网络传销)
16、西部大开发(非法传销)
17、新亚洲集团(特大网络传销案,嫌疑人家中搜出7000万现金)
18、国盟资本(特大网络传销案,嫌疑人家中搜出7000万现金)
19、云数贸(非法传销)
20、云数贸-中国国际建业联盟(网络传销案)
21、中贝蛋业(网络传销)
22、中国一川(非法传销,涉案金额巨大)
23、中晋(传销诈骗案)
24、中券资本(特大网络传销案)
25、中山盛仕铭(网络传销典型案件)
26、IGOFX(借金融理财非法传销,中国区总代疑卷300亿元跑路)
27、MGN集分宝(涉嫌网络传销犯罪)
28、Sky云世纪(专家提醒:庞氏骗局)
29、贝格邦BGB(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0、丰果游天下(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1、广西我的菜(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2、华赢凯来(媒体报道,涉嫌通过传销方式非法集资)
33、吉祥兔(理财游戏月息高达40%,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4、京金联(媒体报道:已跑路,涉案资金数十亿元)
35、酷盈网(借金融理财进行传销,实际控制人已跑路)
36、绿色世界理财(涉嫌以“公益理财”进行传销)
37、绿藤理财(涉嫌网络传销,多人参与后血本无归)
38、上海悠唐(数万投资者陷传销骗局,39亿资金或血本无归)
39、所罗门矩阵(涉嫌网络传销)
40、六安天合联盟(借金融理财设下传销骗局,年化收益高达540%)
41、微游夹娃娃(理财游戏,涉嫌传销)
42、沃尔克(外汇平台,媒体质疑涉嫌传销)
43、香野乡村(高息返利,涉嫌传销,公安部门已进行预警)
44、薪金融(涉嫌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已被警方立案)
45、幸福100(涉嫌设立庞氏骗局,进行非法传销)
46、中翌理财(媒体报道,涉嫌非法传销)
47、自由国际理财(涉嫌非法传销、“高回报”网络投资诈骗)
48、e租宝(涉嫌非法传销,传销头目已被判刑)
49、IPC国际异业联盟(网络传销案)
50、宝睿德(涉案金额3.2亿元的传销组织)
51、藏宝网(涉嫌传销)
52、大愿生态(网络传销)
53、德庄金融理财(涉嫌传销)
54、东望网络集团(涉嫌传销)
55、二元期货(涉嫌传销诈骗案)
56、翡翠环球网(十大传销典型案例)
57、港润信贷(非法传销,网络集资案,涉案金额3000万元)





        变种2:网络传销
        特点:利用互联网,打着电商或者微商的旗号,成本较低、发展迅速、骗人不见面。
        一些传销分子打着电子商务的旗号进行非法传销活动,“网络营销”、“网络直销”、“网店加盟”及“循环消费”、“满100返100”、“消费增值”、“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等宣传十分吸引人。
         目前,网络传销发展蔓延快的原因,一是民众趋利心理作祟。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发展迅速,不同行业、不同部门收入差距拉大,贫富分化加剧,造成不少人心理失衡,浮躁冲动、幻想“一夜暴富”,面对高额利率、投资入股、收益分红、高薪就业等的诱惑,丧失理智,落入“圈套”;二是网络传销传播信息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一些网络传销号称“在家就可创业、穿着睡衣就能挣钱”,鼓动性很强;三是职能部门监管不力。由于各部门在监管上还存在很大漏洞,没有统一的协调机构或机制,问题出现后往往没有及时做出反应,致使涉案范围进一步扩大,导致犯罪行为潜伏周期长,波及被害人更多,影响更大,损失更严重。同时,网上传销的“拉人头”骗局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骗人手段更为多样,可谓是“骗钱不见面”。

        典型案例:“云数贸”、“微信点灯”、“重庆快联科技”、“粉丝帝国”、“4G商城虚假平台”、“中和支付”、“注册会员充值网络话费”
1、京广和(非法传销案,案犯已被处理)
2、精彩生活(非法传销案,案犯已被处理)
3、康力网络科技(重大网络传销案)
4、明明商(非法传销案)
5、企信易购(网络传销)
6、千城万店(非法传销,以返利为诱饵发展下线)
7、善友汇商城(非法传销)
8、神州互联商城(非法传销,传销头目已获刑)
9、时代全能饮水机(非法传销,涉案190多人,被骗1600多万)
10、万家购物(网络传销)
11、唯宝汇(非法传销)
12、云在指尖(微信传销案)
13、博帮商城(媒体报道,以“卖油粉红”名义拉客,涉嫌传销)
14、大唐天下(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15、环球捕手(媒体报道,涉嫌传销,被腾讯永久封号)
16、伙伴家(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17、库库云猫商城(媒体报道,涉嫌传销,消费者陷返利骗局)
18、老妈乐(媒体报道,涉嫌传销,消费者陷返利骗局)
19、利市派(网购平台涉嫌集资诈骗罪被立案侦查)
20、鲁易购(涉嫌传销和非法集资,通过消费返利构建庞氏骗局)
21、麦点商城(涉嫌传销被打非办点名)
22、胖胖生活(涉嫌传销、借消费返利诈骗)
23、赛比安(通过消费返利拉人头,涉嫌传销)
24、帅歌家居(借消费返利非法吸收存款,涉嫌传销)
25、秦易购(涉嫌借消费返利进行传销)
26、天添薪(涉嫌传销欺诈)
27、万盛聚(返利红枣暗藏骗局,存在网络传销行骗风险)
28、微富云商城(涉嫌网络传销,数千会员被骗)
29、微客谷(4倍返利藏陷阱,涉嫌传销)
30、我的未来网(庞氏骗局,传销陷阱)
31、无上上城(高额返现,上千用户被骗千余万元)
32、消费者联盟网(涉嫌传销被关闭,涉案金额高达10亿元)
33、小懒猪(涉嫌传销欺诈)
34、亚龙公司(高额返利引诱投资,公司涉嫌传销,疑已卷巨款跑路)
35、壹号商圈(媒体报道,被指涉嫌传销诈骗)
36、优卡特(涉嫌传销,已崩盘)
37、悦花越有(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8、云集品TPS(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9、云联惠(媒体报道,涉嫌传销,已被处理)
39、云联通(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40、EFT(被工商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查处的传销案例)
41、爱生活融e购(涉嫌网络传销案被查处)
42、宝微商城(网络传销案,已被查处)





        变种3:“旅游”传销
        特点:打着“旅游直销”、“低价旅游”、“免费旅游”、“边旅游边赚钱”等噱头,通过加手机微信好友的形式发展下线,拉群众入会交费,病毒式传播,速度非常快。
        “只需要交少量会员费,便可以免费高端游”、“加入我们就可以免费畅游世界”、“别人旅游都是花钱,我们旅游可以赚钱”、“旅游加创业”.....目前,直销企业和准直销企业中并没有旅游公司,同时,由于目前"旅游"并不在直销许可的产品范围内,短时间旅游公司都不可能成为合法的直销。

        典型案例:“WV梦幻之旅”、“河北领远网络科技”、“红色旅游”





        变种4:“国家工程”传销
        特点:打着“国家扶持”、“有政府背景”、“文化产业”、“精神文明”、“好项目产业大联盟”、“农业发展平台”等旗号,伪造国家机关文件,虚拟公司企业,打着新产业的幌子虚假宣传。
         常常以“连锁销售”、“连锁加盟”、“投资开发”、“资本运作”等手段,或者以考察、旅游、加盟、“发展代理”、“建立工作站”等方式从事传销活动。

        典型案例:“1040工程”、“明明商”、“西部大开发”





        变种5:“假冒直销企业”传销
        特点:直接冒用正规直企的企业名称,开展其他传销活动,或者冒用直企名义,开通微信公众号虚假宣传、通过网络招聘销售人员,还有不法分子利用淘宝网店、微信商铺销售正规直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产品。

        典型案例:尚赫、玫琳凯、康婷等发展较好的直销公司被不法分子假冒


        变种6:“假慈善”传销
        特点:号称自己有官方背景,打着“慈善救助”、“爱心互助”等幌子,以“做慈善事业,筑和谐家园”、“爱心支助贫困学子”等形式,欺骗善良的群众上当受骗。
        典型案例:“集善家园网”、“世界和谐基金会”
1、国玺经贸(以扶贫放款为名进行非法传销,贵阳某传销组织7个月进账1.67亿元,传销头目自称是宋朝开国皇帝赵匡胤嫡孙);
2、集善家园网(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非法传销,该案被列为打击传销十大典型案例);
3、巨龙国际(互联网诈骗案,以扶贫放款为名进行传销);
4、买卖宝(以慈善互助为名开展的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193多亿元);
5、民族大业(以扶贫放款为名开展的传销案,针对老人洗脑,称可分兆亿元皇家资产);
6、民族资产解冻(以扶贫放款为名开展的传销案,诈骗团伙已被打掉);
7、人人优益(以慈善互助为名开展传销,借公益之名敛财,涉案资金10多亿元);
8、三民城(以扶贫放款为名开展传销,互联网诈骗案);
9、善心汇(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案犯已被依法查处);
10、舍得网络(借助网络授课平台,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涉案会员27万多人,涉案金额2亿多元);
11、野狼互助(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通过微信群实施诈骗);
12、中国人际网(通过扶贫放款为名进行传销诈骗);
13、CA国际金融互助社区(承诺日息3%,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3个月后崩盘,上千人被骗);
14、CNC九星国际互助联盟(通过慈善互助模式运营,人民日报指称疑似传销);
15、MMM金融互助(央行对MMM金融互助社区发布风险提示);
16、YBI互助(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号称月收益30%,已被证实为欺诈);
17、领航者(媒体报道,涉嫌以慈善互助为名进行传销)
18、兴中天(媒体报道,涉嫌以慈善互助名义进行网络传销)
19、亿加互助(媒体报道,涉嫌打着慈善互助及公益旗号进行传销和集资诈骗)
20、友钱宝(媒体报道,涉嫌以慈善互助名义进行传销,号称年投资回报上千倍)
21、掌心众扶公益社区(媒体报道,以慈善互助名义进行传销)
22、众群互助(媒体报道,以慈善互助名义进行传销,连爹妈都骗)
23、1040阳光工程(以扶贫放款为名的非法传销)
24、慈善富民总部(民族资产解冻项目,涉嫌非法传销和诈骗)





        变种7:“养老”传销
        特点:以“消费养老”、投资养老院等为名,大量发展会员,达到融资敛财的目的。
        随着我国老龄化步伐加快,在政府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养老事业的同时,市场上也出现一些打着“养老”幌子的模式,实则为圈钱圈地,甚至是行骗。
        典型案例:“上海家帝豪消费养老”、“天权投资管理养老院项目”
变种8:虚拟货币类传销机构或项目(已被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地方法院等定性为传销,且已遭受处罚):
1、恒星币
2、皇尊币(被骗会员7000多人)
3、克拉币
4、莱汇币(涉案资金3000多万元)
5、马克币
6、麦加币(涉案金额1.3亿元)
7、霹克币
8、万福币
9、维卡币
10、亚欧币
11、网络黄金
12、云数贸-五行币
13、FIS数字金库(人民日报指称疑似传销)
14、Gem Coin珍宝币(被裁定为非法传销,国内外数万人被骗)
15、LCF项目(警方提醒不靠谱)
16、MFC理财(游戏代币理财骗局)
17、九州邮币卡(媒体报道,涉嫌传销,诈骗数亿元)
18、摩根币(媒体报道,高回报摩根币,涉嫌传销风险)
19、YY币(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20、AHK澳洲汇金理财游戏网(十大传销典型案例)
21、FIFA精算(足球传销案,骗子称投6万能赚16万)
22、百川币(被定性为传销组织)
23、达康公司暗黑币(敛财15亿元的传销组织)
变种9:多级分销类传销机构或项目(已被公安部、各地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机构、各级地方法院等定性为传销,且已遭受处罚):
1、国通通讯网络电话(借网络电话进行传销,被罚款5083万元)
2、华莱健黑茶(警方认定其拉人头发展会员,定性为传销)
3、金健康(非法传销,被抓获98人)
4、亮碧思(打击传销典型案例)
5、蚂蚁口服液(非法传销、非法集资,涉案资金15亿元,投资人损失难追回)
6、迈捷普瑞(传销骗局)
7、美极客(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存款,涉案资金2.5亿元)
8、盛大华天(非法传销,传销头目已被批捕)
9、天音网络(特大传销案,涉案资金6亿多元)
10、微转动力(传销骗局,谎称转发朋友圈就能赚钱,诈骗资金上亿元)
11、星火草原(特大网络传销案,涉案金额2亿多元,被骗人数150多万)
12、云集微店(网络传销,被罚款958万元)
13、云梦生活(网络传销典型案例)
14、智麻开门(网络传销典型案件)
15、中国为民教育网(特大网络传销案)
16、中绿(非法传销案)
17、WV梦幻之旅(旅游传销,涉嫌非法融资)
18、宝健“摘星计划”(多层计酬,涉嫌违规)
19、碧波庭(分层发展下线,模式涉嫌传销)
20、创造丰盛(涉嫌精神传销,女创始人已移居国外)
21、磁化水(涉嫌传销,早已被媒体证实是骗局)
22、原海济制药(特大传销案,已宣判)
23、婕斯(媒体报道,定性为传销)
24、轮行天下(号称点赞就能赚钱,涉嫌非法传销,已遭警方调查)
25、旅爸爸(涉嫌传销,遭工商局警示)
26、魔能国际(涉嫌传销,遭工商局警示)
27、容易付(现金裂变推广,专家警示:涉嫌传销)
28、晟势金鹰(宣传投资200元返2.7万元,涉嫌传销诈骗)
29、世华会(涉嫌传销,创始人被起诉已立案)
30、苏州绿叶(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1、缇丽莎尔(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2、新柏兰(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3、信掌柜(被国家互联网金融专委会点名批评)
34、一吃黑(媒体报道,发展下线,涉嫌传销)
35、易赚宝(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6、宇飞来酷聊(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7、云付通(媒体报道,涉嫌传销)
38、中脉内衣(媒体报道,中脉旗下LACA品牌涉嫌传销)
39、朱记大数据(媒体报道,手机0元购拉人头,涉嫌传销)
40、1040工程(被公安机关打击的传销犯罪)
41、CKB168(被定性为传销组织)
42、Kyani—凯安妮或凯亚妮(特大传销案)
43、蝶贝蕾(被定性为传销犯罪)



权健、华林倒下了,无限极也不远了,都是披着直销的外衣做传销,为此小编收罗了商务部发牌的几十家直销公司,有兴趣的可以自己去商务部网站看(http://zxgl.mofcom.gov.cn)





















同时,商务部首页也写着如何鉴别直销和传销,请看:

1.如何辨别合法的直销企业?是否有“准直销企业”和“备案的直销企业”?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企业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过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直销。
        商务部通过商务部直销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公布经批准的直销企业名单,并实时更新。通过查询直销企业名单,可辨别该企业是否获得直销经营许可。

2.直销企业可以在全国开展直销业务吗?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直销企业从事直销活动,必须在拟从事直销活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负责该行政区域内直销业务的分支机构,在其从事直销活动的地区应当建立便于并满足消费者、直销员了解产品价格、退换货及企业依法提供其他服务的服务网点。直销员只在企业一个分支机构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已设立服务网点的地区开展直销活动。
        直销企业的直销地区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地区不得开展直销业务。

3.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所有产品吗?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工商总局2005年第72号公告,直销企业可以直销方式销售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以及其母公司、控股公司生产的产品,直销产品范围包括:化妆品、保健食品、保洁用品、保健器材、小型厨具等5类,直销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许可或强制性标准。
        直销企业的直销产品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未经审核公布的产品不得通过直销方式销售。

4.如何辨别合法直销员?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和《直销企业信息报备、披露管理办法》,直销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与直销员签订推销合同,向其颁发直销员证,并通过企业信息披露网站(可通过信息系统查询具体网址),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向社会公众披露本企业直销员总数,各省级分支机构直销员总数、名单、直销员证编号、职业及与直销企业解除推销合同人员名单。直销员向消费者推销产品,应出示直销员证和推销合同。
        查询直销企业公布的直销员名单,查验直销员证、推销合同等信息,可辨别直销员身份。

5.发现企业有违规直销行为怎么办?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企业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直销企业经营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均可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6.如何辨别直销和传销?

        【概念定义】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禁止传销条例》第二条)。





        【行为特征】直销是合法经营行为,以“单层次”为主要特征。传销是非法经营行为,以“拉人头”、“入门费”、“多层次”、“团队计酬”为主要特征。企业开展直销应当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但《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不是区分直销与传销的依据。
        【人员管理】直销活动中,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应当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后颁发直销员证,并与其签订推销合同。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不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作为条件,对直销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直销员自签订推销合同之日起60日内可以随时解除推销合同。传销活动中,参与者通常要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通过不断发展人员加入,拉人头,形成上下层及网络,并从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下线缴纳的费用中提取报酬。
        【产品退换货】直销活动中,消费者、直销员自购买直销产品之日起30日内,产品未开封的,可以凭直销企业开具的发票或者售货凭证向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服务网点或者推销产品的直销员办理换货和退货。传销活动中,所谓的“产品”或缴纳的入门费通常不予退还,参与者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7.经商务部批准的直销企业完全可靠吗?
        商务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颁发《直销经营许可证》,仅说明该企业有资格从事直销经营。直销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应同其他企业一样,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直销企业从事违法经营甚至犯罪活动的,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商务部将依法吊销该企业的《直销经营许可证》。

8.能否通过与直销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方式开展直销?
        不能。根据《直销管理条例》,从事直销经营必须经商务部批准获得直销经营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活动的,将被依法查处。根据《行政许可法》,被许可人(即直销企业)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行政机关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个别企业或团队打着与直销企业合作的名义从事直销,属于未经批准从事直销,是违法经营行为,工商、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查处。

9.企业开设专卖店销售产品是《直销管理条例》所说的直销吗?
        不是。《直销管理条例》所指的直销,是“无店铺销售”模式,即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
        企业不经过批发商等中间环节,通过开设专卖店直接销售其生产的产品,即人们常说的“厂家直销”,是“店铺销售”模式,与超市、百货商店的销售方式类似,应当遵守与店铺销售有关的法律法规。

传销,不创造任何社会价值,只会扰乱社会秩序;它,无情无义,只会让你倾家荡产,身败名裂,甚至家破人亡!那是深渊,那是毒瘤!

当然,所谓:多行不义必自毙;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在这里提醒广大群众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以免误入歧途,追悔莫及!

附:涉嫌传销超全名单+实用防范指南



























大家都警惕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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