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想找“直销大王”周希俭“退货”的人怎么办?

2022-6-15 20:32| 发布者: admin| 查看: 444| 评论: 0

权健事件后,部分企业挂羊头卖狗肉,打着直销幌子,引导不明真相的消费者进入庞氏骗局,让他们找下线、坑熟人、宰亲朋的畸形商业模式依然屡见不鲜。

近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更新信息显示,南京中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中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下称“黑名单”)。



系统显示,南京中脉被列入“黑名单”的原因是“因发布虚假广告两年内受到三次以上行政处罚的,或者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人身伤害的或者其他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公开资料显示,南京中脉始创于1993年,是一家布局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服务三大领域的大型健康企业,也是2006年最早获得直销牌照的13家公司之一,其实控人周希俭有“直销大王”之称。

那么,这家公司到底存在哪些虚假宣传?

1 多款产品存在夸大宣传问题

近日,《国际金融报》记者连续接到来自重庆、安徽、河北等多地消费者的投诉称,南京中脉旗下美体衣、保健床垫、高价酒等直销产品存在欺诈消费现象,甚至进行非法融资活动。还有不少消费者质疑,南京中脉涉嫌变相“拉人头”等传销活动。

以南京中脉销售的磁疗床垫为例,该产品为其最畅销的产品之一,售价23800元。多位买了该床垫的消费者均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南京中脉号称该床垫可以治疗多种疾病,不但能包治高血压、糖尿病、痛风等,而且“睡这个床垫绝对不会得癌症”。

此外,南京中脉旗下的一款“中脉LACA内衣”在网上销售状况颇为火爆。《国际金融报》近期走访沪上数家南京中脉旗下的美容美体会所时发现,位于上海浦东新区某处实体体验店内在销售和展示该款女士形体内衣。现场工作人员表示,中脉科技美体内衣可以进行脂肪管理,只要穿上这种特殊材料制成的美体衣,就可以减肥、防止亚健康,另外,店主还表示“欢迎加盟”。记者统计发现,类似的南京中脉实体店在上海已超过15家。

在线上,一家名为“中脉laca形体管理会所”的店铺客服称,该品牌的内衣内含远红外线和能量石,不仅可以起到一般内衣的调整功效,还可以扶正颈脊椎,甚至能够活血化瘀、促进伤口愈合。在店内,最便宜的形体衣约5000元左右,最贵的数万元。

辽宁的消费者小张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我爸妈不仅买了床垫、内衣,还买了净水器和空气净化器,现在家里堆满了中脉的东西,一旦买来,发现无效后,根本无法退货。”

小张还表示,“中脉很好的利用了‘绿色生态之家’这个宣传理念,告诉像我父母这样的稍微上了点儿年纪且口袋里不缺钱的中老年人,使用他们的产品可以给家里打造一个绿色的环境圈。他们这些产品定价特别高,还不讲价,但其实他们的东西根本不值钱,而且没效果。我爸妈甚至还想借钱开店,得亏被我拦住了。”

2 买产品送港股股权?

《国际金融报》记者登录南京中脉官网发现,销售的产品寥寥无几,且消费者集中投诉的产品并未在列。对此,有中脉产品会员解释称,“只有买了产品并成为该公司会员才能登录并看到所有在售产品。”

“我们家不只是买了中脉的床垫等产品,还有其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来自重庆的付先生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达成三黄一蓝级别需要80万元,到这个级别就可以拿到中脉旗下上市公司的原始股。我为了发展下线,在2014年投资2.6万元加入会员,2014年投资8万元升级为中脉科技二级店,可以六折拿货,在2015年对我自己的会员账号投资及做正常直销,达成150万元左右业绩后(其中自己投资约35万元,因为无法达标,上级领导人建议自己投资购买),2016年再次达成400多万元业绩,其中包含自己、亲朋好友及下线会员所投资的,达成资格后,中脉承诺,我可以成为一家港股及多家股票公司的原始股持有者。”

而记者了解到,在之前的直销案件中,涉及金融类的衍生案件并不多,即便是权健事件,也没有这种现象。在采访中,记者获悉,付先生对其持有中脉旗下港股上市公司道和环球(港股00915)(00915)原始股一事至今还深信不疑。但让人疑惑的是,经过记者梳理,从付先生成为会员、股票开户、投资购买股票、原始股合同是否生效以及是否享有分红权力的过程看,他的股票账户自始至终都没有持股。

为什么和付先生一样的消费者会坚称自己拿到了原始股合同?据悉,南京中脉于2015年与2016年提出,若2015年达成三个黄钻和一个蓝钻的级别,就可获得道和环球这支股票的原始股,在2016年,如果达成三个蓝钻和一个皇冠的级别,将获得多只股票和永久系统产业化分红,产业化分红由道和集团的多个公司提供,其中包含道和影业、慧明教育、道和航空等。

直到投资后,付先生等人才知道中脉科技所谓的分红,仅为中脉科技系统内部的基金,仅能用于购买公司产品,并不能提现,价值与宣传完全不对等。而且,中脉的产品用一级店会员资格加积分兑换,最低可以用2.5折购买,用股东分红只能原价购买。

那么,付先生真的拿到原始股了吗?《国际金融报》记者进一步调查发现,有几个蹊跷的地方:其一,前往澳门签署原始股分红协议,却一直没返回合同。

“2015年当时很多人都去澳门了,因为被告知签约后,道和环球股票就要在港股上市,当时上市时是2元多每股,我们那些会员被告知每人大约持有1.3万股。”付先生表示,但令他疑惑的是,在澳门签约现场,对方拿出的是全英文签约文件,现场工作人员不让拍照和录像,他不知道文件里面是否包含具体的股份数量和分红条件,也没拿到签署后的合约副本,只是有人拍摄了视频作为证据。付先生的妻子在2016年前往成都签约JIDG这只股票时也遇到了上述情况。

其二,消费者购买中脉产品的资金并未出现在其股票账户里,而是在中脉会员账户里,签署的文件也没有任何盖章迹象。

“后来中脉方面在2017年让我去签字,确认原始股事宜,我一直没签字,我与重庆办事处方面沟通过,问他们为什么当道和环球股价从最初的2元跌至后来的0.24元附近时,即2万元原始股跌至2000元时,中脉科技方面才提出将所谓的原始股转入我名下?为什么最初不给我们办原始股身份,而是拖到一年后?”付先生如此质疑。而南京中脉回复他时,称“是国泰君安(港股02611)的问题”。他后来签约JIDG股票的相关问题,则未得到南京中脉相应回复。

根据付先生给记者提供的证券账户截图,其证券账户里目前只有最初开户时转入的几百元资金。几年来,南京中脉并未将最初的会员费原始股转入该账户。

一位券商从业人士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称,以上证券操作方法显然不合规,除了融资模式比较诡异外,带领投资者前往澳门签约也不正常,在大陆地区签署还是在澳门签署区别很大,南京中脉可能主要是为寻求澳门本地法律的保护。

南京中脉让付先生印象最深刻的一款产品,是价值45万元一瓶,号称能治病的酒。南京中脉的宣传资料上称,该产品是茅台酒厂的特制药酒,但付先生称,他后期调查发现其成本价不过100多元。

付先生表示,真正吸引他的并不是南京中脉的药酒以及其他产品的神奇疗效,而是通过买产品拿到上市公司原始股后,五年内分红及永久分红等福利。

港交所公开资料显示,道和环球全称为道和环球集团有限公司,是一家以“专注于生态健康领域的产业投资、运营及服务”为企业定位的投资产业集团。目前已囊括道和酒业、道和通航、道和影业、道和体育、博轩餐饮、道豪教育等多家子公司,业务涵盖健康餐饮、文体教育、通用航空、影视娱乐、新能源、移动互联及电子商务等多个板块。

3 直销大王周希俭

旗下公司知多少

对于付先生提出的道和环球原始股问题,《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道和环球,相关人员表示,“赠送原始股的事情我做为一个基础员工是没听说过的,但我们和南京中脉的老板都是周希俭。”

公开资料显示,道和环球实控人为周希俭,而南京中脉实控人为王尤山。

而《国际金融报》记者致电南京中脉求证时,相关人员表示,“我们老板是徐总,你说的周希俭和王尤山我都没听说过。”当记者进一步询问老板全名时,对方以内部资料不方便透露为由推辞。

记者了解到,周希俭不仅参与了付先生所说的股权签约现场,近年来还曾多次以中脉健康产业集团董事局主席的身份接受媒体采访。

那么,周希俭到底何许人?

公开信息显示,周希俭曾就职于安利公司,成名于美国直销公司如新,后又转战中国本土直销。2013年,周希俭创立广东道和投资产业集团,旗下道和酒业曾出品单价43万元的“道和国韵”酒。

2016年,周希俭通过旗下的广东永裕恒丰投资有限公司和永裕恒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了华仁药业的实控人。当时该公司正处于业绩下滑、重组失败的低谷,2015年归母净利润仅2293.65万元,与2013年的1.22亿元相去甚远。目前,记者还无法证实周希俭从南京中脉吸筹的资金是否与华仁药业收购有关。

然而,周希俭的手段在资本市场似乎没有效果。其在华仁药业期间,该公司的归母净利润表现也并不乐观。今年7月,周希俭顺利从华仁药业退出,套现11.49亿元。

4 专家建议

激活消费公益诉讼制度

直销在国内已经发展了20多年,约90多家企业拥有直销牌照,市场体量2000多亿元。

虽然行业在快速发展,但虚假宣传、变相传销等问题一直如影随形。那么,南京中脉到底在从事合法直销还是非法传销?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直销,是指直销企业招募直销员,由直销员在固定营业场所之外直接向最终消费者推销产品的经销方式。

而南京中脉在众多产品销售过程中,不仅明显存在夸大宣传产品功效的现象,还违反了《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比如,其组织者或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对被发展人员承诺,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牟取利益。

针对以上现象,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打击披着直销外衣进行传销的违规企业时,再也不能迷信牌照和行政许可,因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当下,靠牌照约束已经不是“灵丹妙药”。以前消费者经常投诉没有直销牌照的企业在搞传销,如今发现,拿了直销牌照的大部分企业也在搞传销,这似乎已是行业公开现象,拿到牌照的企业其实更具欺骗性。

关于打击传销过程中消费者投诉无门、维权难、维权成本高的问题,刘俊海建议,首先要看自己需要投诉哪个方面,直销牌照是商务部颁发的,如果质疑某企业直销牌照,应该找商务部进行投诉;如果举报行政违法,应该找主管行政执法的工商局,即更名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如果举报犯罪行为,应该找公安部门。以上三大部门是打击传销的“三驾马车”,要跟随“三驾马车”的职能,找到相关投诉渠道。

专职律师尹杰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传销是我国明令禁止的违法行为,如果取得直销牌照的企业从事传销活动,肯定属违法行为。依照《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违规企业会受到管理部门的调查处理,可能会被吊销牌照,情节严重的会构成直销犯罪,受到刑事处罚。

不过,刘俊海建议,鉴于受欺诈消费者讨回损失难、维权成本高,监管方面应该消除“孤岛现象”。有关部门应认真研究传销这种“商业邪教”在互联网时代和金融创新时代,是如何进一步繁衍,成为践踏商业、法律的畸形模式,应该尽快把谋财“路线图”找出来,只有找到源头基因,才能从根源上掐断传销企业的盈利来源。他建议,国内应该激活公益诉讼制度,因为这是零成本维权的最好方式。

本文源自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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