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鑫药业回复深交所关注函:未隐瞒关联交易

2024-12-20 20:49| 发布者: 幸福341| 查看: 93| 评论: 0

新京报快讯(记者岳清秀)10月16日晚,紫鑫药业发布对深交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称,不存在隐瞒多项关联交易的情况。

10月11日,紫鑫药业收到深交所关注函,对近日媒体关注的是否存在隐瞒关联交易问题、公司财务数据真实性等问题进行问询。

紫鑫药业首先在回复函中按要求披露了2017年度、2018年上半年人参销售前五名客户的具体名称、收入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等内容。

对于是否存在多项未披露关联交易的问询,紫鑫药业表示只有一家为公司的关联方,即控股股东敦化市康平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平公司”)。交易的主要内容为,2014年,紫鑫药业存货中含有2011年内购入的野山参,虽已取得延边山参研究所出具的野山参鉴定证书,并由专业检测单位单品抽样测试检验报告,但公司年度审计机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当时连续三年对野山参认定的恰当性出具保留意见。为此,公司第一大股东康平公司同意承接野山参。因康平公司经营范围受限,该项关联交易由康平公司全资子公司敦化市华韵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承接。紫鑫药业同时表示,该交易已在历史公告中完整披露,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并且本次交易公允公平公开,不存在违法违规,合同款项也已全部收回。对于其他遭到质疑的疑似关联方交易,包括吉林庆大堂医药有限公司、北京正德个人护理用品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市鑫参源商贸有限公司、北京参养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部分个人客户等,紫鑫药业通过自查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据、回款凭证以及银行流水、核对客户购货情况、公司员工名册等方式,以确定属正常交易。

关于子公司吉林紫鑫红石种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红石”)、吉林紫鑫初元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鑫初元”)财务数据是否真实性的问题,紫鑫药业表示,两家子公司2016年、2017年业务增长未存在不合理和不真实的情况。其中,紫鑫红石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在2017年度大幅增加,主要是其2017年度购置消耗性生物资产-林下参向上市公司借款所致,而紫鑫初元在2016年度通过销售回款偿还部分经营性占用资金,2017年度通过销售回款和银行借款偿还占用上市公司经营性资金和非经营性资金,并在2017年底形成上市公司非经营性占用紫鑫初元资金。

对于2014年度至2017年度,紫鑫药业人参产品销售的毛利率从37.80%上升到 89.33%的原因及合理性,紫鑫药业解释称,同行业益盛药业人参产品毛利率为58.99%,差异原因主要是与同行业产品结构不同,客户差异以及深加工产品附加值的不同所造成,公司毛利率较高的产品主要是人参及人参茎叶提取物、模压红参系列以及林下参系列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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