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受理首家AB股架构企业 优刻得共同实控人表决权占比超六成
每经记者:张韵 每经编辑:胥帅4月1日晚间,上交所披露第五批受理科创板上市企业名单,其中优刻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刻得”)成为首家设置“特别表决权”的公司。
根据公司的表决权差异安排,共同实际控制人季昕华、莫显峰和华琨合计持有9768.82万股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剩余2.66亿股为普通股份,特别表决权股份拥有的表决权是普通股的5倍。因此,上述三人对应的表决权比例分别为33.67%、15.52%和15.52%。
首家设置AB股架构
目前在科创板37家受理企业中,采用AB股架构的优刻得成为一大亮点。
优刻得在招股书中表示,公司采用特别表决权结构,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以及对需要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具有绝对控制权,中小股东的表决能力将受到限制。在特殊情况下,季昕华、莫显峰及华琨的利益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一致,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可能。
业内人士表示,双重股权架构可以保证初创团队和核心人员控制权的稳定,同股不同权可以避免股权过度稀释,防止创始团队丧失公司话语权,有利于保持企业管理和经营的连续性。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交所对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科创公司的上市资格、表决权差异的设置、存续、调整等重点事项做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
在目前的国内证券市场中,只有香港和科创板打开了AB股的同股不同权的大门,为企业核心团队、创始团队的绝对控制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经济学家宋清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双重股权架构对于管理层行使管理权有利,也有利于建立稳定的管理体系和增强企业竞争力,但却不利于保护投资者权益。控制权的高度集中不利于管理层集思广益,使管理层实施背信行为的风险增加,可能会做出伤及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针对该项制度安排,早在今年1月证监会发布《实施意见》时就曾表示,特别表决权充分尊重了科创公司的实践选择和发展规律,有利于培养和发扬企业家精神,但也带来公司治理的新问题,需要从制度层面趋利避害,防范特别表决权被不当使用。
募投项目建设回报周期长
根据招股书显示,优刻得是国内领先的中立第三方云计算服务商。根据IDC发布的报告,2018年上半年公司的UCloud在中国公有云IaaS市场中占比4.8%,位列阿里云、腾讯云、中国电信、AWS、金山云之后,排名第六位。优刻得背后的A股影子股包括中衡设计和通鼎互联。
财报显示,2016年~2018年公司营收分别为5.16亿元、8.4亿元、11.87亿元,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97亿元、7683.46万元、8032.33万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97%、12.68%、13.51%。截至201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1.56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7.34亿元。
在盈利模式方面,优刻得的盈利主要来自于公有云产品的销售收入与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销售以直销为主。公有云是报告期内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2016年~2018年公司公有云的业务收入分别为 4.72亿元、7.64亿元、10.11亿元,分别贡献了91.43%、90.97%和85.15%的营业收入。
根据招股书披露,优刻得本次拟在科创板公开发行不超过1.21亿股,募资47.48亿元用于发展多媒体云平台项目、网络环境下应用数据安全流通平台项目、新一代人工智能服务平台项目、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优刻得数据中心项目等,总投资金额合计达69.47 亿元,建设期为5~7年。
公司表示,在项目建设初期主要是相关的人员招聘、研发投入等费用类开支,生产经营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分步投入,导致项目初期的收入金额不高,募投项目短期内将处于亏损状态。
图片来源:摄图网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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