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也能解决现世与俗世的问题:魂与魄与鬼及孔子
#教育头条#文学也能解决现世与俗世的问题:魂与魄与鬼及孔子
阿城
作家简介
阿城,1949年生,本名钟阿城,中学还没有结束即到山西插队,后学画为到草原写生而去内蒙古插队,后又去云南生产建设兵团农场落户。“文革”结束后,《世界图书》破格录用阿城为编辑,1979年30岁时返回北京。1984年,35岁时发表中篇小说《棋王》,获当年“全国优秀中篇小说奖”。阿城是当代作家中有传统名士风格的少数人,小说文字也有浓重的传统讲说色彩,随意散淡而意味隽永。阿城创作量不大,但影响很大,中篇小说“三王”享有盛名,《棋王》被电影导演滕文骥拍成同名电影,由谢园主演;《孩子王》被陈凯歌拍成电影,也由谢园主演。
阅读提示
阿城的散文角度独特,叙事古雅中有鲜活,意味独特绵长。
正文
读中国小说,很久很久读不到一种有趣的东西了,就是鬼。这大概是要求文学取现实主义的结果吧。
可鬼也是现实。我的意思是,我们心里有鬼。这是心理现实,加上主义,当然可以,没有什么不可以。
不少人可能记得六十年代初有过一个“不怕鬼”的运动,可能不是运动,但我当时年纪小,觉得是大人又在搞运动,而且出了一本书,叫《不怕鬼的故事》。这本书我看过,看过之后很失望,无趣,还是去听鬼故事,怕鬼其实是很有趣的。后来长大了,不是不怕鬼,而是不信鬼了,我这个人就变得有些无趣了。
分析
三段话,有三层意思。
怕鬼的人内心总有稚嫩之处,其实这正是有救赎可能之处。中国的鬼故事,教化的功能很强并且确实能够教化,道理也在这里。不过教化是双刃剑,既可以安天下,醇风俗,又可以“天翻地覆慨而慷”,中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能够发动,有一个原因是不少人真的听信“资产阶级上台,千百万颗人头落地”,怕千百万当中有一颗是自己的。结果呢,结果是不落地的头现在有十二亿颗了。
中国文学中,魏晋开始的志怪小说,到唐的传奇,都有笔记的随记随奇,一派天真。鬼故事而天真,很不容易,后来的清代蒲松龄的《聊斋志异》,虽然也写鬼怪,却少了天真。
分析
对“鬼”及“鬼故事”的归纳:一派天真,少了天真。这是“唐传奇”和“聊斋”的精妙判断。
我曾因此在《闲话闲说》里感叹到莫言:
莫言也是山东人,说和写鬼怪,当代中国一绝,在他的家乡高密,鬼怪就是当地世俗构成,像我这类四九年后城里长大的,只知道“阶级敌人”,哪里就写过他了?我听莫言讲鬼怪,格调情怀是唐以前的,语言却是现在的,心里喜欢,明白他是大才。
八六年夏天我和莫言在辽宁大连,他讲起有一次回家乡山东高密,晚上进到村子,村前有个芦苇荡,于是卷起裤腿涉水过去。不料人一搅动,水中立起无数小红孩儿,连说吵死了吵死了,莫言只好退回岸上,水里复归平静。但这水总是要过的,否则如何回家?家又就近在眼前,于是再涉到水里,小红孩儿们则又从水中立起,连说吵死了吵死了。反复了几次之后,莫言只好在岸上蹲了一夜,天亮才涉水回家。
这是我自小以来听到的最好的一个鬼故事,因此高兴了很久,好像将童年的恐怖洗净,重为天真。
分析
引入莫言的故事,“重为天真”。
中国文学中最著名的鬼怪故事集应该是《聊斋志异》,不过也因此让不少人只读《聊斋志异》,甚至只读《聊斋志异》精选,其他的就不读或很少读了,比如同是清代的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
《阅微草堂笔记》与《聊斋志异》不同。《聊斋志异》标明全是听来的,传说蒲松龄自备茶水,请人讲,他记录下来,整理之后,加“异史氏曰”。我们常常不记得“异史氏”曰了些什么,但是记住了故事。这也不妨是个小警示,小说中的议论,读者一般都会略过。读者如逛街的人,他们看的是货色,吆喝不大听的。
《阅微草堂笔记》则是记录所见所闻,你若问这是真的吗?纪晓岚会说,我也嘀咕呢,可我就是听人这么说的,见到的就是这样。所以纪晓岚常常标明讲述者、目击的地点与时间。鲁迅先生常常看《阅微草堂笔记》,我小时候不理解,随着年龄的增长,渐渐懂了。《阅微草堂笔记》的细节是非文学性的,老老实实也结结实实。汪曾祺先生的小说、散文、杂文都有这个特征,所以汪先生的文字几乎是当代中国文字中仅有的没有文艺腔的文字。
分析
这些见解都很精妙。
明清笔记中多是这样。这就是一笔财富了。我们来看看是怎么样的一笔财富。
《阅微草堂笔记》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说是乾隆年间,户部员外郎长泰公家里有个仆人,仆人有个老婆二十多岁,有一天突然中风,晚上就死了。第二天要入殓的时候,尸体突然活动,而且坐了起来,问这什么地方?
死而复活,大家当然高兴,但是看活过来的她的言行做态,却像个男人,看到自己的丈夫也不认识,而且不会自己梳头。据她自己说,她本是个男子,前几天死后,魂去了阴间,阎王却说他阳寿未尽,但须转为女身,于是借了个女尸还魂。
大家不免问他以前的姓名籍贯,她却不肯泄露,说事已至此,何必再辱及前世。
最初的时候,她不肯和丈夫同床,后来实在没有理由,勉强行房,每每垂泪至天明。有人听到过她说自己读书二十年,做官三十年,现在竟要受奴仆的羞辱。她的丈夫也听她讲梦话说积累了那么多财富,都给儿女们享受了,钱多又有什么用?
长泰公讨厌怪力乱神,所以严禁家人将此事外传。过了三年多,仆人的死而复活的老婆郁郁成疾,终于死了,但大家一直不知道她是谁来附身。
用白话文复述这个故事最大的困难在于“她”与“他”的分别,不过我们可以用“他”来指说魂,用“她”来指说魄。魂是精气神,魄是软皮囊,所以“魂飞魄散”,一个可以飞,一个有的散。
分析
借魄还魂的故事,也是“讲鬼”了,属于“怪力乱神”中的一种。但《阅微草堂笔记》用“老老实实也结结实实”的方式来写。
清朝的吴炽昌在《客窗闲话》里记载了一个故事,说有个翩翩少年公子,随上任做县官的父亲去四川。不料过险路时马惊了,少年人坠落崖底,魂却一路飘到山东历城县的一个村子,落到这个村子一个刚死的男人的尸体里,大叫一声:“摔死我啦!”
他醒来后看到周围都是不认识的人,一个老太婆摸着他说:“我儿,你说什么摔死我了?”公子说:“你是什么人敢叫我是你儿子?”周围的人说:“这是你娘你都不认得了?”并且指着个丑女人说“这是你老婆”,又指着个小孩说“这是你儿子”。
公子说:“别瞎说了!我随我父亲去四川上任,在蜀道上落马掉到崖底。我还没有娶妻,哪里来的老婆?更别说儿子了!而且我母亲是皇上敕封的孺人,怎么会是这个老太婆?”
周围的人说:“你别说昏话了,拿镜子自己照照吧!”公子一照,看到自己居然是个四十多岁的麻子,就摔了镜子哭起来:“我不要活了!”大家听了是好气又好笑。
公子饿了,丑老婆拿糠饼来给他吃,公子觉得难以下咽,于是掉眼泪。丑老婆说:“我和婆婆吃树皮吃野菜,舍了脸皮才向人讨了块糠饼子给你吃,你还要怎么着呢?”公子将她骂出门外,看屋内又破又脏,想到自己一向华屋美食,恨不得死了才好。晚上老婆领着小孩进来睡觉,公子又把他们骂出去。婆婆只好叫母子两个同她睡。
第二天,一个老头来劝公子,说:“我和你是老哥们儿了,你现在变成这样,我看乡里不能容你这种不孝不义之人,你可怎么办呢?”公子哭着说:“你听我的声音,是你朋友的声音吗?”老头说:“声音是不一样了,可人还是一样啊。我知道你是借尸还魂,可你现在既然是这个人,就要做这个人该做的事,就好像做官,从高官降为低官,难道你还要做高官的事吗?”
公子明白是这么回事,就请教以后该如何办。老头说:“将他的母亲作你的母亲待,将他的儿子当你的儿子养,自食其力,了此身躯。”公子说自己过去只会读书,怎么养家糊口?老头就想出一个办法,说麻子原来不识字,死而复生居然会吟诗作文,宣扬出去,来看的人会很多,办法就有了。
公子按着去做,果然来看怪事的人很多。公子趁机引经据典,很有学问的样子,结果就有人到他这里来读书。公子能开馆教书,收入不错,足以养家,只是他借住在庙里,不再回家,家里人既得温饱,也就随他。
后来公子考了秀才,正好有个人要到四川去,他就写一封信托人带去给父亲。公子的父亲见了信,觉得奇怪,但还是寄了旅费让公子来见一见。
公子到了四川家里,父母见他完全是另一个人,不愿意认他,两个哥哥也说他是冒牌的。公子细述以前家里的一应细节,父亲倒动了心,可是母亲和两个哥哥执意要赶他走。父亲想,这样的话即使留下来,家里也是摆不平,只好偷偷给了他两千两银子,要他回山东去。
分析
用1100多字来转述《客窗闲话》里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是《阅微草堂笔记》那个故事的升级版,内容更加详细、丰富。严格上讲,这不算鬼故事,而是有关灵魂。后面,阿城很快就会说到“灵魂”。
从世俗现实来说,看来我们中国人看肉身重,待灵魂轻。再进一步则是“只重衣冠不重人”,连肉身都不重要了,灵魂更无价值。上面两个灵魂附错体的故事,让我们的司空见惯尖锐了一下。说起来,公子还是幸运的,到底附了个男身,不但可以骂老婆,还考了个秀才有了功名,而那个不肯说出前生的男魂,因为附了女身,糟糕透顶,可见不管有没有灵魂,只要是女身,在一个男性社会里就严重到“辱及前世”,还要“每每垂泪到天明”。纪晓岚的这则笔记,女性或女权主义者可以拿去用,不过不妨看了下面一则笔记再说。
清代大学者俞樾在《右台仙馆笔记》里录了个故事,说中牟县有兄弟俩同时病死,后来弟弟又活了,却是哥哥的魂附体。弟弟的老婆高兴得不得了,要带丈夫回房间。丈夫认为不可以,要去哥哥的房间,嫂子却挡住房门不让他进。附了哥哥的魂的弟弟只好搬到另外的地方住,先调养好病体再说。
十多天后,弟弟觉得病好了,就兴冲冲地回家去。不料老婆和嫂子都避开了,这个附了哥哥魂的人只好出家做了和尚。
分析
灵魂和肉身,到底哪一个为“真实”?这是一个大问题,但中国人很少深入思考灵魂问题。似乎虚无和轻飘飘的灵魂不应在俗世里思考,而只能如文中附了哥哥魂的人“只好出家做了和尚”。
上举三则笔记都太沉重了些,这里有个笑里藏“道”的。也是清朝人的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笔记,说李二的老婆死了,托梦给李二,讲自己转世投了牛胎,托生为母牛,如果李二还顾念夫妻情分,就把她买回家。李二于是按指点去买了这头母牛回来,养在家中后院。但是这头母牛却常常跑回去,在大庭广众之中与邻居的公牛交配,李二也只好眼睁睁地瞧着。
民间如此,官方怎么样呢?史中记载,大定十三年,尚书省奏,宛平县人张孝善有个儿子叫张合得,大定十二年三月里的一天得病死亡,不料晚上又活过来。活了的张合得说自己是良乡人王建的儿子王喜儿。勘查后,良乡确有个王建,儿子王喜儿三年前就死了。官府于是让王建与张合得对质,发现张合得对王家的事知道得颇详细,看来是王喜儿借尸还魂,于是准备判张合得为王建的儿子。但事情超乎常理,于是层层上报到金世宗,由最高统治者定夺。
金世宗完颜雍的决定是:张合得判给王建,那么以后就会有人借这个判例作伪,用借尸还魂来搅乱人伦。因此将张合得判给张孝善才妥善。
分析
这两个故事体现了一种“俗世”的思考:俗世最高裁判金世宗的决定不无道理,但“灵魂”之事只能不管。
这让我不禁想起孔子的“不语怪力乱神”。我小时候凭这一句话认为孔子真是一个有科学精神的人,大了以后,才懂得孔子因为社会的稳定才实用性地“不语怪力乱神”。《论语》里的孔子是有怪力乱神的事迹的,但孔子不语怪力乱神的实用态度最为肯定。“敬鬼神而远之”,话说得老老实实;“未知生,焉知死”,虽然可商榷,但话说得很噎人。
《孔子家语》里记载子贡问孔子“死了的人,有知觉还是没有”?孔子的学生里除了颜回,其他人常常刁难他们的老师,有时候甚至咄咄逼人,我们现在如果认为孔子的学生问起话来必然恭恭敬敬,实在是不理解春秋时代社会的混乱。孔子的几次称赞颜回,都透着对其他学生的无奈而小有感慨。大概除了颜回,孔子的学生们与社会的联系相当紧密,随便就可以拎出个流行问题难为一下老师。这可比一九七六年后考入大学的老三届,手上有一大把早有了自己的答案的问题,问得老师心惊肉跳。
子贡的这一问,显然是社会中怪力乱神多得不得了,而孔子又不语怪力乱神,于是子贡换了个角度来敲打老师。
孔子显然明白子贡的心计,就说,“我要是说有呢,恐怕孝子贤孙们都去送死而妨害了生存;我要是说没有呢,恐怕长辈死了不孝子孙连埋都不肯埋了。你这个子贡想知道死人有没有知觉,这事不是现在最急的,你要真的想知道,你自己死了不就知道了吗?”
子贡怎么反应,没有记载,恐怕其他的学生幸灾乐祸地正向子贡起哄呢吧,都不是省油的灯啊。
好像还是《孔子家语》,还是这个子贡,有一次将一个鲁国人从外国赎回鲁国,因此被鲁国人争相传颂夸奖,子贡一下子成了道德标兵。孔子听到了,吩咐学生说,子贡来了你们挡住他,我从此不要见这个人。子贡听说了就慌了,跑来见孔子。
大概是学生们挡不住子贡,所以孔子见到子贡时还在生气,说:“子贡你觉得你有钱是不是?”子贡是个商业人才,手头上很有点钱,孔子的周游列国,经济上子贡贡献不菲,“鲁国明明有法律,规定鲁国人在外国若是做了奴隶,得到消息之后,国家出钱去把他赎回来。你子贡有钱,那没钱的鲁国人遇到老乡在外国做了奴隶怎么办?你的做法,不是成了别人的道德负担了吗?”
孔子的脑筋很清晰。哪个学生我忘记了,问孔子:“为什么古人规定父母去世儿子要守三年的丧?”孔子说:“你应该庆幸有这么个规定才是。父母死了,你不守丧,别人戳脊梁,那你做人不是很难了吗?你悲痛过度,守丧超过了三年,那你怎么求生计养家糊口?有了三年的规定,不是很方便吗?”
孔子死后,学生中只有子贡守丧超过了三年,守了六年。以子贡这样的商业人才,现在的人不难明白六年是多大的损失。好像是曾参跑来怪子贡不按老师生前的要求做,大有你子贡又犯从前赎人那种性质的错误了。子贡说,老师生前讲过超出与不足都是失度(度就是中庸),我觉得我对老师感情上的度,是六年。
屡次被孔子骂的子贡,是孔子最好的学生。颜回是不是呢?我有点怀疑,尽管《论语》上明明白白记载着孔子的夸奖。
分析
文章的跑题写得好,写得有趣,是最妙之处。这不是学生作文,何妨飘到题外?但阿城对孔子和学生子贡、颜回等的思考,却很有意思。直面死亡,是事关灵魂的大事,各大宗教无不关心于此。但孔子一句“未知生,焉知死”把这个话题一刀剪断了。“子不语怪力乱神”,是儒家文人的自我道德要求。但明代的袁枚却直接以此为名写了一部专门谈神说鬼的书,似乎专门跟老祖宗作对。于不能中开始思考,这也算是新思想的开始吧。
不过扯远了,我是说,我喜欢孔子的入世,入得很清晰,有智慧,含幽默,实实在在不标榜。道家则总有点标榜的味道,从古到今,不断地有人用道家来标榜自己,因为实在是太方便了。我曾在《棋王》里写到过一个光头老者,满口道禅,捧起人来玄虚得不得了,其实是为遮自己的面子。我在生活中碰到不少这种人,还常常要来拍你的肩膀。汪曾祺先生曾写过篇文章警惕我不要陷在道家里,拳拳之心,大概是被光头老者蒙蔽了。
不过后世的儒家,实用到主义,当然会非常压制人的本能意识,尤其是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人。这必然会引起反弹,明清的读书人于是偏要来谈怪力乱神,清代的袁枚,就将自己的一本笔记作品直接名为《子不语》。我们也因此知道其实说什么不要紧,而是为什么要这么说。
还有篇幅,不妨再看看明清笔记中还有什么有趣的东西。
梁恭辰在《池上草堂笔记》里记了个故事,说衡水县有个妇人与某甲私通而杀了亲夫,死者的侄子告到县衙门里去。某甲贿赂验尸的仵作,当然结果是尸体无伤痕,于是某甲反告死者的侄子诬陷。这个侄子不服,上诉到巡按,巡按就派另一个县的县令邓公去衡水县复审。邓公到了衡水县,查不出证据,搞不出名堂。
晚上邓公思来想去,不觉已到三更时分,蜡烛光忽然暗了下来。阴风过后,出现一个鬼魂,跪在桌案前,啜泣不止,似乎在说什么。
邓公当然心里惊惧,仔细看这个鬼魂,非常像白天查过的那具尸体,鬼魂的右耳洞里垂下一条白练。
邓公忽然省悟,就大声说:“我会为你申冤的。”鬼魂磕头拜谢后就消失了,烛光于是重放光明。
次日一早,邓公就找来衡水县县令和仵作再去验尸。衡水县令笑话邓公说:“都说邓公是个书呆子,看来真是这样。这个人做了十年官,家里竟没有积蓄,可知他的才干如何,像这种明明白白的案子,哪里是他这样的人可以办的!”
话虽这样说,可是也不得不去再验一回尸体。到了停尸房,邓公命人查验尸体的右耳。仵作一听,大惊失色。结果呢,从尸体的右耳中掏出有半斤重的棉絮。
邓公对衡水县县令说:“这就是奸夫淫妇的作案手段。”妇人和某甲终于认罪。
这个故事,中国人很熟悉,包公案、狄公案、三言二拍中都有过,只不过作案的手段有的是耳朵里钉钉子,有的是鼻子里钉钉子,还有的是头顶囟门钉钉子,几乎世界各国都有这样的作案手段,我要是个验尸官,免不了会先在这些经典位置找钉子。
破案的路径差不多都是托梦,鬼魂显形,《哈姆雷特》也是这样,只不过凶手是往耳朵里倒毒药,简直是比较犯罪学的典型材料。你要是对这则笔记失望的话,不妨来看看纪晓岚的一则。
《阅微草堂笔记》里有一则笔记说总督唐执玉复审一件大案,已经定案了。这一夜唐执玉正在独坐,就听到外面有哭泣声,而且声音愈来愈近。唐执玉就叫婢女去看看怎么回事。婢女出去后惊叫,接着是身体倒地的声音。
唐执玉打开窗一看,只见一个鬼跪在台阶下面,浑身是血。唐执玉大叫:“哪里来的鬼东西!”鬼磕头说:“杀我的人其实是谁谁谁,但是县官误判成另一个人,此冤一定要申啊。”唐执玉听说是这样,心下明白,就说“我知道了”,鬼也就消失了。
次日,唐执玉登堂再审该案,传讯相关人士,发现大家说的死者生前穿的衣服鞋袜,与昨天自己见到的鬼穿的相同,于是主意笃定,改判凶手为鬼说的谁谁谁。原审的县令不服,唐执玉就是这样定案了。
唐执玉手下的一个幕僚想不通,觉得这里一定有个什么道理,于是私下请教唐执玉,唐执玉呢,也就说了昨晚所见所闻。幕僚听了,也没有说什么。
隔了一夜,幕僚又来见唐执玉,问:“你见到的鬼是从哪里进来的呢?”唐执玉说:“见到时他就已经跪在台阶下了。”幕僚又问:“那你见到他从哪里消失的呢?”唐执玉说:“翻墙走的。”幕僚说:“鬼应该是一下子就消失的,好像不应该翻墙离开吧。”
唐执玉和幕僚到鬼翻墙头的地方去看,墙瓦没有裂痕,但是因为那天鬼来之前下过雨,结果两个人看到屋顶上有泥脚印,直连到墙头外。
幕僚说:“恐怕是囚犯买通轻功者装鬼吧?”
唐执玉恍然,结果仍按原审县令的判决定下来,只是讳言其事,也不追究装鬼的人。
两百多年前的那个死囚可算是个心理学家、文化学者,洞悉人文,差一点就成功了。幕僚是个老实的怀疑论者,唐执玉则知错即改,通情达理,不过唐执玉的讳言其事,也可解作他到底是读圣贤书出身,语怪力乱神到底有违形象。
分析
《池上草堂笔记》的故事是冤者鬼魂托梦给判案者邓公,真相大白;《阅微草堂笔记》的故事是凶手找轻功高手假冒鬼魂找总督唐执玉,试图翻案。这一虚一实、一真一假两个故事并列,发现“鬼故事”还真的有意思。
文学也能解决现世与俗世的问题
《魂与魄与鬼及孔子》这篇文章论及的内容极其丰富,一般的中小学生读来难免吃力,但不妨随便读下去,不管怎样理解。在我们的中小学语文教材里,仍然是“现实主义”的天下,毋宁说是“现世主义”的天下。我们的选文、解读、思想,全都围绕着俗世在打转转,“不怕鬼的故事”转为“没有鬼的故事”,而用“唯物主义”一统天下。但阿城开宗明义,在文章开头就说“可鬼也是现实”,假装没有鬼不信鬼,不管这对不对,起码是“无趣”的。一切皆物,无关精神和灵魂,俗世就变得沉重无趣了。
所以,不妨把这篇文章看成是对当代中国文化及文学的一种反思。
现在可以看到很多“怪力乱神”“谈神说鬼”的网络小说,很多都是胡编乱造、长之又长的,甚至还有很多的读者去读。这似乎意味着猎奇是阅读的一个很大的动力。但无论是“鬼吹灯”还是“盗墓”甚或是“修真”,都不是现在的发明,而是唐传奇、明清笔记里就有的内容,现代人加以敷衍,凑足字数,足以消此永昼,打发无聊时光。
然而,所有这些都与灵魂无关。我们的文学无论通俗还是严肃,仍然不关心灵魂,只重俗世的人欲与物欲,只重解决现世和俗世的问题,而无关于灵魂。
延伸阅读
阿城小说《树王》《孩子王》《遍地风流》,散文集《常识与通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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